【人事】曲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2020-04-24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聂涛、刘浩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0年4月23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聂涛同志申请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刘浩同志申请辞去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经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聂涛同志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接受刘浩同志辞去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3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一、免去:


姚庭忠的曲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任命:


杨荣湘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处级);


保家礼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姚庭忠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3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市长李石松的提请:


一、决定免去


聂 涛的曲靖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曾建明的曲靖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保家礼的曲靖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陆永昌为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四荣为曲靖市司法局局长;


张晓芬为曲靖市水务局局长;


刘 浩为曲靖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3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尹向阳的提请:


一、免去:


夏体凡的曲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包荣的曲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任命:


邹跃权为曲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3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的提请:


免去陈宁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0年4月23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卫国的提请:


免去何丁才的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任职和辞职名单

(2020年4月23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卫国的提请:


一、批准:


张红梅辞去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批准任命:


缪应干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付丽萍为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祝 磊为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w4zpqnEBfGB4SiUw6Sv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