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现在很多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夫妻,都是一起挣钱一起花,但是也有不少夫妻把账算得明明白白的,在离婚时还拿出对方婚内打下的借条,要求对方还钱,那么,婚内夫妻双方所写的借条有效吗?
情形一
夫妻间签订欠据 但债务并未实际发生
李小虎和妻子王小蒙总因李小虎喝醉酒生气。后李小虎和妻子王小蒙约定,如果李小虎再喝多,喝多一次就写一张欠条给王小蒙。一年后,王小蒙与李小虎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妻子王小蒙拿着一大摞欠条到法院要求李小虎还钱。
尚法君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即俗称的AA制,夫妻间可以享有自己专属财产;且我国法律不禁止夫妻间作为民间借贷关系的主体。但借条的产生必须以一定的借款事实为基础,因此案中李小虎与王小蒙并未实际履行该借款,故借款行为不存在,此项主张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情形二
名为借款 实际为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李小虎与妻子王小蒙想要花30万元买个学区房,但因为手头不宽裕,王小蒙把自己攒的私房钱15万元拿了出来。李小虎与妻子王小蒙说这笔钱我肯定会还给你的,并且给王小蒙出具欠条。李小虎与王小蒙在该房升值后,将该房卖出,获利颇丰。后李小虎与王小蒙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妻子王小蒙拿着欠条到法院要求李小虎还钱。
尚法君
虽然该案王小蒙向李小虎支付了钱款,且李小虎向王小蒙出具了欠条,但无论是夫妻间买房行为还是售卖房屋行为,都是处分其共同财产,且该笔欠款用于夫妻间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该借条不能认定为夫妻间借贷行为。
情形三
一方借款为处分个人实务 订立借款协议且实际给付
李小虎在婚前因个人做生意亏损,便向妻子王小蒙求助,提出借款。王小蒙将自己婚前以个人名义购置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40万元,并将贷款全部给付给李小虎。李小虎给王小蒙出具了40万元欠条。后李小虎与王小蒙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妻子王小蒙拿着欠条到法院要求李小虎还钱。
尚法君
李小虎向王小蒙借款,借款用于偿还李小虎婚前债务属于其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王小蒙可向李小虎主张偿还借款。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6条规定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来源:宝泉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