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日报讯 谎称自己在中央有关系,可帮忙疏通关系放人,骗取他人钱财60万元,其间还以他人名义申请去香港定居,并有多次出入境记录。日前,石狮法院就此案进行审理,被告人黄某面临数罪并罚。
2011年9月29日,王某(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石狮公安局行政拘留,后被执行逮捕。王某的妻子李某和几个亲属多方奔走,最后找到了石狮宝盖的黄某。“他说他在北京中央有熟人,关系很好,只要肯出钱,就能够通过关系将我老公无罪释放,并保证不会影响他的律师执业资格。”据李某陈述,她就委托亲属和黄某谈,对方提出要80万元的运作费,并保证在两周内将王某释放。同年11月7日,李某汇款50万元到黄某指定的银行账户里。但两周后,事情仍然没有进展,李某多次催促,黄某以各种理由一直推托延期。
2012年3月18日,石狮检察院对王某决定不起诉并予释放。之后,黄某仍以各种理由向王某的亲属索要剩余的30万元,还多次到王某的亲属店里催讨。同年4月初,王某的亲属又通过承兑汇票支付10万元给黄某。后李某越想越不对劲,于同年7月向公安机关控告黄某诈骗。2014年11月,黄某与王某及其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并退还40万元。同月28日,黄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却在取保候审期间擅自脱离监管。2015年10月9日,黄某在襄阳至武汉的列车上被公安人员抓获。
经查,黄某还有偷越边境的犯罪行为。黄某明知自己不具备定居香港条件,还委托他人用其本人相片以“陈国荣”的名义申请去香港定居,骗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间,黄某持“陈国荣”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4次通过深圳市罗湖口岸出境前往香港,4次通过深圳市罗湖口岸入境进入内地。
石狮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行为还构成偷越边境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相应罚金。日前,泉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曾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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