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评网
从济南市济阳区获悉,蔡马村4块共21.6180亩土地拟征收国有,土地补偿和村民安置方案公示结束。
征收土地范围:
根据公示,本次征收蔡马村土地地块一位于蔡马村以东、以南、以西、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1.7895亩,其中:农用地1.7895亩(耕地1.689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005亩)。
地块二位于国有储备用地、蔡马村以东,绿地北展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储备用地以南,蔡马村、程袁村以西、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16.3860亩,其中:农用地15.1935亩(耕地9.5985亩,林地5.1165亩,交通运输用地0.4785亩),未利用地1.1925亩(草地1.1925亩)。
地块三位于天兴村以东,崔寨村以南,蔡马村以西、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1.0140亩,其中农用地1.0140亩(交通运输用地1.0140亩)。
地块四位于蔡马村以东、以南、以西,国有储备用地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2.4285亩,其中:农用地2.2440亩(耕地2.028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160亩),未利用地0.1845亩(草地0.1845亩)。
以上征收土地总面积为21.6180亩,其中:农用地20.2410亩(耕地13.3155亩,林地5.1165亩,交通运输用地1.492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165亩),未利用地1.3770亩(草地1.3770亩)。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济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济阳区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万元/亩。
2.未利用地位于济阳区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4.8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28.055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3号)(中心城区)规定和济南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执行。
以上地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已在拆迁过程中补偿到位,本次征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村民安置办法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28.0556万元,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财政部门经所属街道办事处拨付到蔡马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济南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32.4270万元,由济南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