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交房贷的房子里,住着我女儿、我前妻和她男朋友......

2019-07-30   柳江法院

“我买的房子,

每月月供也是我还,

为什么给我前妻和她男朋友住,

我要带我两个女儿住在我家里。”

2019年7月,李阳(化名)一纸诉状将前妻张花(化名)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变更两个女儿的抚养权,由他来照顾两个女儿。

昂?

这是怎么回事...

不满前妻和男友在其房屋同居

男子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2004年,李阳和张花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并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李阳和张花的名下。2018年4月,两人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并约定两个女儿由张花抚养。离婚后,张花和两个女儿仍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但房屋月供由李阳负担。

没过多久,李阳发现张花交了新男友,

让他无法释怀的是,两人同居在由他支付月供的房子里。

且李阳认为,热恋中的张花无暇顾及两个女儿,两个女儿频繁受伤、生病,张花没有照顾好孩子,还妨碍他去探望女儿,李阳认为张花不能按离婚协议抚养照顾两个孩子,于是将前妻告上法院,请求变更两个女儿的抚养权。

张花在得知自己被前夫起诉后,也向法官讲述了故事了另一面。

两个女儿从小都是由她照顾日常起居,李阳很少关心过问。今年2月,李阳多次以探视女儿为借口,赖在她们的住所到深夜,张花不堪忍受搬离住所,将两个女儿留下交由李阳照顾。但李阳因工作原因每天早出晚归,根本无暇顾及两个小孩,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大女儿的成绩明显下滑,小女儿反复发烧。因此,在张花认为,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调解

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争议不大,决定组织双方对子女抚养,房屋处分进行调解。在调解时承办法官也仔细询问了大女儿小西的想法。小西表示,妹妹年纪尚幼,是需要人照顾和陪伴的,适合跟妈妈生活,为了让父母不再吵架,自己愿意和父亲一起生活。

调解过程中,法官将小西的意见告诉李阳、张花,张花也同意大女儿小西由李阳抚养,小女儿小早由自己抚养。但李阳却不能释怀,坚决不同意小女儿由张花抚养。

面对此情形,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双方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尊重孩子的想法,互谅互让,不要把大人的恩怨牵扯到对子女的抚养中,孩子是需要双方共同呵护的下一代,不应成为双方为出气而争夺的对象。

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大女儿由李阳抚养,小女儿由张花抚养,双方均可相互探视。双方共有的房屋由李阳继续负担月供,李阳可居住该房屋直至月供支付完毕,月供完毕后将房屋过户给两个女儿。

法官说法1分钟前

父母离异对未成年人来说已经是一种伤害,父母不应将对彼此的不认同牵连到孩子身上,未成年人心性尚未稳定,父母相互埋怨、敌对,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在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中,着重关心子女选择抚养人的意见,并结合子女的生活环境、抚养双方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状况,对变更抚养权进行慎重处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供稿|民一庭 韦俐宇

编辑|一颗土豆儿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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