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百三十五)
失信被执行人
罗玉坚
罗
玉
坚
身份:女,4502211967****144X
住址:穿山镇竹山村新兴屯163号
执行案号:(2014)江执字第602号
未履行执行标的:共计20955.3元
失信被执行人
黄思敏
黄
思
敏
身份:女,4502211987****0049
住址:柳州市东环大道145号鹿山花苑D区8栋603室
执行案号:(2018)桂0221执483号
未履行执行标的:共计233431元
失信被执行人
黄自力
黄
自
力
身份:男,4502031988****0715
住址:柳州市鱼峰区燎原路东二巷8号
执行案号:(2018)桂0221执483号
未履行执行标的:共计233431元
失信被执行人
陈德慧
陈
德
慧
身份:男,4522241975****3011
住址: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莲城路101号
执行案号:(2018)桂0221执306号
未履行执行标的:共计64778元
声明
对已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后删除,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希望失信被执行人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也希望社会各界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如有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发现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等行为,请向柳江法院举报。
举报电话:0772-7257060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