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你解答为什么上访多年,问题却解决不了?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在遇到不公平待遇后,会选择上访解决问题,但上访都多年,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
被征收人在认为“官官相护”的同时,为什么还会选择上访解决问题呢?主要是因为受到长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告御状”不但是封建时期,人民维权解决问题的方式,仍是当今社会人民热衷的方式。即便他们认为“官官相护”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问题说不定会被解决,长此以往日复一日。那征地拆迁的被征收人遭遇的问题,通过上访能够解决吗?
首先,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因拆迁产生的纠纷属于复议和诉讼的范围,不属于信访的受理范围。法律已经赋予了被征收人救济途径,比如,房屋被强拆,被征收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再比如,受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等情形都是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维权的,所以征地拆迁中的问题并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你去上访问题当然不会得到解决。
其次,信访部门只是问题接收部门,并不具有职权解决你的问题,他接收到你的问题,根据问题的大小、轻重向有权机关进行反馈,时间就慢慢地流逝了,当到了得到有权机关的回复,再反馈给你,告知你的问题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你的时间都白白浪费。给信访答复的还是算好的了,有些接收到问题,就石沉大海了,你等着等着,维权期限就被浪费了,等到想走司法程序维权的时候,早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小编遇到很多咨询的,都已经过了五年、十年的了,小编只能痛心地告知他: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解决不了了。有些咨询的人告知小编,他一直上访无果,近期相关部门告知他,让他走司法途径。可是此时为时已晚了!
上访还有一些负面作用,根据法律规定,只能逐级上访不能越级上访,但很多上访者人民本地的政府部门都是相互包庇,而选择去“告御状”,但这属于违法上访,导致上访者被列为重点监督的对象,从而影响自己日后的出行、生活。
综上可知,可能是存在的官官相护”,但上访也是需要时间的,因为上访要是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间不是更吃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