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醉驾之后又酒驾,驾驶证再次被吊销

2019年8月2日7时许,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五大队民警在辖区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期间,查处了一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这名陈姓驾驶人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中,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按照执法程序,民警带陈某做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显示为53mg/100ml。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查询到:陈某于2013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法院判处危险驾驶罪,陈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五年之后,陈某重新报名通过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至2020年1月22日。

“刚到手的驾驶证,实习期还没过!没想到这么早会碰上交警检查……”陈某一声叹息,感慨着驾驶证的再次远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