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司机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经过一晚上的新陈代谢,次日开车就没问题。殊不知,这完全是对酒后驾驶的误解。其实,对酒后驾驶的认定,是根据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具体什么时间喝的酒,对认定不构成影响。近期,高速二支队就查处了多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2019年6月23日,高速二支队六大队巡逻民警巡逻至孙右高速146公里处,发现应急车道停有一辆开着双闪的红色雪佛兰轿车,车内有一人正在熟睡,经核对身份信息后确定该人为赵某,在执勤民警的详细询问下,赵某承认了自己酒驾的事实:昨天晚上喝完酒,凌晨三时,自己驾车从呼市东上高速前往大同,行驶至此路段时开不动了,临时停车休息。之前赵某因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了,自己目前没有驾驶证。
6月26日,高速二支队十大队在查处一起运送料渣货车驾驶证注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发现该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遂用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显示董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mg/100ml,酒后驾驶的酒精含量标准为20mg/100ml,董某血液酒精含量超出了该标准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6月26日早晨6时,七大队民警在辖区浑源西收费站开展查处“隔夜酒”集中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奔驰越野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室内有较浓的酒味,随即对该车驾驶员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58mg/100mg,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李某昨晚喝了七瓶啤酒,今天早晨要去太原办事,因心存侥幸认为早晨没有交警检查,所以就自己开车前往太原,没想到在浑源西收费站上高速时被七大队执勤民警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酒后驾驶被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高速交警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正视“隔夜酒”的危害,并做到:
1、如果第二天要开车,前一天应该避免大量饮酒,并且预留充分的代谢时间。
2、如果前一天泡吧等娱乐活动时间较长,导致休息时间不足,第二天应避免开车,因为酒精对产生疲劳有促进作用,无法保证开车时的正常状态。
3、如果前一天有醉酒情况,第二天建议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