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隔夜酒”仍是酒,高速交警9分钟连查2起酒驾

为全面贯彻落实“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各项要求,高速二支队三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针对近期天气高温炎热,不少群众常常夜间聚众小酌,酒驾违法行为多发的情况,合理调整勤务,重拳出击,组织警力开展酒驾“早”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隔夜酒”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在辖区形成严管严查严整态势。

2019年8月19日早,三大队民警在辖区天镇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9分钟内连续查处2起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点20分,范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B***Z的小型轿车驶入收费站内广场接受执勤民警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他眼圈和脖子泛红,身上有一股酒气,范某某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范某某昨晚跟朋友聚餐喝了酒。今早起床后,自以为酒气已散,便开车上了高速,不料刚上高速便被查出酒驾。

无独有偶,6时29分,一辆号牌为晋B***9的黑色小型轿车驾驶员闫某某也因“隔夜醉”被查处,经检测闫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闫某某也自称当天早上没喝酒,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以上两位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再次温馨提示:酒驾的查处依据是驾驶人被查获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与驾驶人什么时候喝酒并无直接关系。每一个人的酒精吸收、排解能力不一,即便是上一顿甚至前一天喝酒,仍有可能被测出酒驾。如前一晚喝酒,次日出行不要驾驶机动车,否则可能会因“隔夜酒”涉嫌酒驾或醉驾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