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石 狮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福建省晋江市罗山瑞盛五金工艺有限公司
蔡瑞德(公民身份号码3505221965****8512):
石狮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黄世界与被告福建省晋江市罗山瑞盛五金工艺有限公司、蔡瑞德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581民初280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黄世界诉讼请求:1、被告福建省晋江市罗山瑞盛五金工艺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加工款803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加工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被告蔡瑞德应对被告福建省晋江市罗山瑞盛五金工艺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2019年9月25日前,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9年9月26日10时00分在本院湖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二日
承办法官:蔡志勇 书记员:陈慧清
联系电话:8876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