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司法为民初心 牢记公正司法使命 ——石狮法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侧记

2019-12-15   石狮法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主题教育搞得好不好,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楚。我们既要看为群众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也要看这些好事实事办得怎么样,群众满不满意。

石狮法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始终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责任担当与使命所在,始终秉承着“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宗旨,始终坚持着“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理念,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真刀真枪解决问题,以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实效,展现主题教育成果。

智慧法院为民服务

让科技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10月14日,在石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蔡某体验到了另外一种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不断推进,石狮法院又引进“人民法院新闻宣传+诉讼服务融合传播平台”。它的作用类似于当事人的法律顾问,可在线提供离婚纠纷、劳动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常见案由的法律解答和风险评估,还能自助生成“量身定制”的法律评估报告,为当事人获得法律咨询提供新渠道。

司法为民是法院践行初心使命的集中体现。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群众接触法院工作的第一道窗口,如何把开展主题教育与诉讼服务真正结合起来,促进主题教育成效转为群众看得见的实惠,是石狮法院开展主题教育的主线之一。

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推进,石狮法院现有微法院、金融案件一体化办案平台等优质服务平台;电子卷宗智能运用系统、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等智能化审判系统;统一收转集中扫描系统、智能中间柜等精细化管理系统;还有微信公众平台、庭审直播系统等公开化平台。

石狮法院倾力打造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用科技手段助推司法为民,以网络化、智能化、公开化的科技手段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真正实现“科技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擦亮民生司法品牌

为民维权真情司法暖人心

八旬老人蔡某被人借走100多万元,一直要不回来。8月21日,蔡某来到石狮法院祥芝法庭欲起诉对方。得知蔡某无儿无女,身体孱弱,祥芝法庭干警初步了解其诉求后,先把蔡某安全送回家,还多次到蔡某家中提供上门诉讼服务指导,得到老人的真诚感谢。

原告吴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婚生子由吴某抚养,王某支付抚养费,但王某以各种借口一直未支付,执行也没有结果。因婚生子是自闭症儿童,吴某独自抚养孩子,没办法去上班,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即使是每个月450元的房租都交不起,更谈不上孩子的康复培训费。为解决吴某母子的生计问题,石狮法院家事法庭主动联系市妇联、残联,决定共同对吴某进行长期帮扶。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在市残联的帮助下,吴某终于找到了一份保洁工作,每个月收入2000元。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最终的落脚点是为人民谋幸福。石狮法院以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升级家事、劳动、交通、物业、维军等涉民生的重点司法品牌,打造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石狮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277起,劳动争议案件211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35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27起;出台司法拥军工作意见,完善军地共建工作机制,审结涉军案件2起;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9.8万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司法保护不缺位

企业共享“红利”

非洲某国商人艾某与石狮多家商户有生意往来,欠下23家商户共计3300多万元的货款。其中,艾某已和18家商户达成和解,尚有5家商户的1000多万元欠款未能解决,石狮某童装店就是其中一家。今年年初,石狮某童装店把艾某告到石狮法院。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石狮法院一方面依法对艾某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另一方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多方协调,5家商户均与艾某达成和解,艾某在支付首期货款后,也被解除了限制出境措施。石狮市童装与儿童产业联合会和当事人为石狮法院送来两面锦旗致谢。

这是石狮法院通过纺织服装法庭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纺织服装是石狮的支柱产业,每年发生的纺织服装行业类的涉法案件数量逾千。为此,石狮法院在石狮国际轻纺城设立全国首个纺织服装法庭,实行就地立案、调解、审理“一站式”服务,同时与商务纠纷调解委员会无缝对接,聘请石狮纺织服装产业联盟的企业家作为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依法高效化解涉纺织服装矛盾纠纷。

在主题教育开展期间,石狮法院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石狮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有力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红利”。开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石狮法院依托纺织服装法庭和劳动法庭,打造立案、调解、审理、释法“一站式”服务平台;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失信曝光、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金融犯罪案件。

扬正义聚人心

深入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现在开庭。”5月28日,石狮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恶犯罪案件。三名被告人形成恶势力团伙,长期霸占在学校周边,排斥外来车辆载客,并实施驱赶、恐吓、随意殴打、扎破轮胎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对社会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三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不等。

2018年11月30日,石狮法院开展集中宣判活动,对2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石狮法院院长林明容担任审判长,石狮检察院检察长陈林出庭支持公诉,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六年不等。石狮各镇(街道)、村综治工作人员和群众等120余人到场参加旁听。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平安是最大的民生。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石狮法院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目标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守初心、担使命,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石狮法院共受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起26人,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1起1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6人;判罚财产刑4起13人,财产刑总额132万元;移送5批32条有效涉黑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据此破获一起涉案人数多达40人的涉黑犯罪大案。石狮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和决心,稳定了我市社会经济秩序,让人民群众获得了更多更实在、更持续的安全感。

民之所望 司法所向

切实解决“执行难”

“现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对人民法院未依法执行生效的调解书所作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隐瞒、转移财产共计162万元,致使裁定无法执行,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10月30日,石狮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拒执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这是石狮法院截至目前审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刑罚最重的一件。

随着“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告一段落,石狮法院以主题教育为强大动力,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成效,不断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石狮法院在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巩固提升“分段集约”流水线执行“石狮模式”,以及在智慧执行、高效执行、规范执行、阳光执行、认同执行“五大机制”建设上持续发力,提升执行效率。共执结各类案件5422起,执行到位金额5.18亿元。打好强制执行、拒执惩治、宣传助势等“组合拳”,共拘传1288人次、扣押车辆230辆,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刑事责任6件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