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预交诉讼费退费的公告

2019-10-17   石狮法院

下列人员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预交诉讼费退费手续。

办理预交诉讼费退费时,当事人为自然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办理。当事人为公司法人的,需由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公章、授权书并提供公司的基本帐户信息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办理。若当事人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就委托行为进行公证,并提交公证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详情拨打:0595-88617808。

石狮市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7日

领取预交诉讼费退费人员名单

案号名单发票号
(2013)狮行初字第16号陈章进153754
(2010)狮行初字第7号王荣柏40065
(2010)狮行初字第6号石狮正源水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9912
(2015)狮行初字第7号石狮市集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122682
(2015)狮行初字第3号郭情120595
(2015)狮行初字第11号石狮市美辉食品有限公司122857
(2014)狮行初字第1号蔡良财154005
(2013)狮行初字第2号蔡奇瞧136684
(2012)狮民初字第2360号陈新生135451
(2012)狮民初字第1976号杨坪梅135252
(2012)狮行初字第7号蔡火钦135036
(2012)狮行初字第6号陈章礼135032
(2012)狮行初字第5号陈幸福135035
(2012)狮行初字第4号陈培聪135038
(2012)狮行初字第3号蔡春满135034
(2012)狮行初字第22号石狮市康乐岛服饰织造有限公司136265
(2012)狮行初字第20号曾天助135439
(2012)狮行初字第19号蔡南安135437
(2012)狮行初字第18号蔡金志135436
(2012)狮行初字第17号蔡美珍135435
(2012)狮行初字第16号吴碧玲135434
(2012)狮行初字第15号许经鱼135433
(2012)狮行初字第14号许铭灿135432
(2012)狮行初字第13号蔡国梁135431
(2011)狮行初字第16号陈德招133732
(2010)狮行初字第1号曾敬宜39146
(2008)狮行初字第9号王明桥185866
(2008)狮行初字第4号王志坚185400
(2008)狮行初字第12号王爱平、王万阳、施玉璇186553
(2008)狮行初字第11号王志坚186147
(2007)狮行初字第16号田东初145969
(2011)狮行初字第7号董欣专41951
(2010)狮行初字第9号石狮市东港花园业主委员会40100
(2015)狮行初字第4号朱学友121275
(2015)狮行初字第1号林志铭120385
(2014)狮行初字第15号董伦同155536
(2014)狮行初字第14号董伦同155535
(2014)狮行初字第13号董伦同155216
(2011)狮行初字第14号陈世局133730
(2010)狮行初字第4号曾敬宜39333
(2010)狮行初字第3号赖云南39307
(2009)狮行初字第6号蔡世团、蔡华江、蔡华贤37871
(2009)狮行初字第5号石狮市凤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858
(2009)狮行初字第3号晋江市安海镇坝头村八组4439
(2009)狮行初字第2号晋江市英林镇钞井村民委员会4450
(2008)狮行初字第3号刘育能185311
(2008)狮行初字第10号范道富186123
(2007)狮行初字第7号林为从145308
(2007)狮行初字第6号林为章145307
(2007)狮行初字第5号林敦招145306
(2007)狮行初字第4号王踢145305
(2007)狮行初字第3号林国团145304
(2007)狮行初字第2号林天恩145303
(2007)狮行初字第1号林敦山145302
(2007)狮行初字第14号林金龙145937
(2007)狮行初字第11号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14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