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取消编制使用,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和高校一样,这是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明确规定的原则性政策。2018年3月份开始在陕西省试点,同时也在其他省市不同行政区域内展开试点。高校改革试点是在北京市开展的。
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都被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使用的是差额事业编制。对于在编人员来讲,最愿意听到的改革实施办法,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实际上,这种改革方式,也在其中一些试点地区实施过。具体就是保留原在职人员的编制使用,直至退休、病休、调动等自然减员后,随退随销,由机构编制部门将其使用的编制退一个收回一个,直至最终全部取消。对于改革后新进人员,则全部取消编制使用,实行聘用制管理。包括改革后招考、招聘医务工作者时,公告中明确说明不使用编制。这种做法看似合理,实则根本行不通,即使在试点地区,都已经被叫停。
根据《方案》要求,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随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一起,于2020年底前结果结束。其改革方案和人员转隶方案,对所有参改人员统一一致,体现公正公平原则,并不会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一院两制”方式。其目的就是为了激活高校和公立医院的活力,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竞争意识,促进良性发展,更好地实现公益服务职能的本质作用。如果同一单位两种管理制度,不仅不能体现改革目的,反而会对人事管理造成困难,显然不符合改革要求。
纵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管理改革实践,也许在改革过程中,在起始阶段,为了改革的平稳过渡,和社会的稳定,对老职工在实行合同制管理的时候,会从宽、优待,甚至合同管理会流于形式,但改革的大势难以逆转,最终会走上正规管理渠道,无数次的改革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因而对于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在职职工来讲,更快更好地接受并适应改革大潮,才是最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