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将一个身患绝症的老员工,粗暴、无情地推向社会,使其失业,向我们展示了资本家的本质。站在网易HR的角度来讲,是尽自己的职责,向老板讨好,显示自己为公司“止损”的能力。但实实在在的,用的却是真真正正的“损招”。利用公司“三个月绩效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制度,故意将其无情辞退,让你还无话可说。
想一想,一个身患绝症的员工,怎么完成三个月的绩效?即使是拼了老命完成了,HR想让你离职,还有其他“损招”,比如调岗、降薪,撤座位、搬电脑,没收工作牌、让保安拦住不让进大楼,打电话骚扰家人,还借口让家人劝说,等等。让人心寒的是,这就是HR的职责,也是他的工作能力体现。网易的说明,明确承认自己的工作方式粗暴、野蛮,欠考虑,不妥当,但同时也辩解了之前已经提出了“N+1”赔偿方案,只是员工不接受而已。法律明确规定,员工在患病期间,单位不能随意开除,而是要给予一定的“医疗期限”,并保证合理的病假待遇,网易难道是选择性失明、失忆吗?
华为前一阵子的“HR胡玲”实名举报事件,华为老总任正非的说明,也让大家明白:受基层员工喜欢的HR,不是好HR;基层员工支持的制度,不见得符合公司的利益。华为受美国抵制,孟晚舟被加拿大扣押,让国人对华为的支持到达了最高点,对任老爷子的提前布局和超前谋划,也产生无比的敬佩。可是即使是这么一个伟大的企业,这么一个伟大的领导者,对胡玲也没有采取支持的态度,反而觉得华为的HR工作很尽力,胡玲不应该实名举报。可见,最无情最无义的HR,却是符合公司利益的代表人物,是公司保护的重点对象。
对网易无情开除老员工问题的讨论,回归到“当年应该考公务员”,也是非常有道理的。最起码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体制内的公职人员,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人员,只要是因病无法工作,不管是绝症还是工伤什么的,个人的医疗保障,是最起码的保证,公职人员有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实报实销,没有任何问题。即使是需要个人承担的部分,如果真正有困难,将来单位、当地政府,以及自己的同事,都会想尽各种各样的办法,包括发动捐款,尽量提供帮助以使渡过难关。即使是发生最大的不幸,身后事宜也都会有相应的制度保障,给家属提供最大的帮助。生病如此,更不用说工伤了,工伤几十万的赔偿是最基础的保障。
希望劳动监察部门能发挥职能作用,对包括私企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都能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以最大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公务员能享受的,其他的劳动者同样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