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20年之后,她们变成了杀人犯

2019-12-03     社长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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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刚才是用哪只手指的那个女人?

李彦:左手。


丈夫:哪个指头?


李彦指了中指。

丈夫拿起菜刀就把李彦的中指剁掉了一截。

你绝对想不到,这场暴力的起因,竟然是李彦撞见自己的丈夫在茶楼约会别的女人。

“打我,骂我,当众侮辱我成了他的家常便饭,特别是晚上,稍不顺他意就打我,扯住我头发往墙上撞,用烟头烫我脸和下身。”

“隔三岔五就要暴打我一次。”

“打完我之后,我脸上的血还在滴,犹如屋檐滴水一样。他就强迫我发生性关系。”

李彦在向四川省高院发出的恳请信中这样描述自己20个月的婚姻生活。


李彦被家暴的部分证据资料


她最终在一次争吵中,拿起气枪打死了丈夫。

两次庭审都被判死刑。

舆论哗然。

之后人们才开始讨论《反家暴法》草案,而这一法律直到2016年才真正出台。

历史的进步,是一个个女性被害者用身体换取的。

然而三年过去了,《反家暴法》有保护到受害者吗?

近一年,曝光的家暴事件就已太多:

知名博主宇芽被家暴,蒋劲夫家暴过的女友从日本转战到了乌拉圭。


舆论已然形成一套固定话术:

责怪女性不敢第一时间勇敢站出来,不能在第一次被家暴的时候果断制止并报警。

科普家暴是啥,告诉女性不要忍受,最后鼓励大家勇敢报警,请加油哦。

似乎加油就够了,真的够了吗?

我们在网络上能看到的新闻,只是冰山一角。

那些没被看到的呢?

要么被家暴者打死,要么杀死家暴者。

在中国很多监狱的女性暴力重犯中,因杀夫入狱的比例很高。

它们可能被判15年、20年、死缓、死刑……

在杀人之前她们到底经历了什么?

如果你对她们的经历不是完全了解,那么呼吁她们勇敢站出来就毫无意义。

因为她们从不缺乏勇气,而是支持。

她们从不反抗,直到最后一次


2005年,央视《新闻调查》曾做过一期《女子监区调查》。

河北省石家庄监狱的女子监区,十几个女犯,都因为杀死丈夫入狱。

某种意义上,她们可以说是恶的集合,可其实她们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

在杀人之前,她们全都遭受过丈夫的长期家庭暴力。

一位名叫豆晓花的女囚,15岁时就被嫁给了大自己11岁的丈夫。

如今,她被判死缓,已服刑八年,但她始终不相信丈夫死了。


她有一张尖细的青白色的脸,眼睛微斜,一边说一边坚定地摇着头:


“他还没把我杀死,我死了他才能死。

我没死他怎么能死呢?所以我不相信他会死的。”

婚后,丈夫不允许她和任何人说话,男女都不行,就连自己的家人也不允许。

常常把她绑在梁上,用皮带、鞋底抽,用刀随时逼她去死。

动不动就给一根绳子:你上吊吧。

或者突然递给自己一瓶毒药:喝吧。

结婚八年,她从来没穿过短袖衣服,她不能让别人看见身上的伤。

因为丈夫不许她告诉任何人,否则就是一顿更猛烈的毒打。

可她最怕的不是被打的那个时刻,而是丈夫抡起鞭子快要砸下来的那个眼神,这种眼神随时都会出现,但你不知道哪一刻他会砸下来。

没当过弱者的人,就无法感受那种恐惧。

晚上睡着睡着,突然,脖子一冰,发现丈夫把刀架在她脖子上。

这一切都不为什么具体的事情,只有一句“因为你长大了,你死吧!”



豆晓花始终不明白,自己的长大为什么是个错误……

为了让丈夫相信自己,她自我封闭,不和任何人接触。

但依然打消不了丈夫的猜忌,他的疑心病越来越重。

最后一次施暴,豆晓花回忆说,那天他特别不正常,眼睛血红,一直在看表,好像不把她杀死决不罢休。

口中说着:快到五点了,是你自己动手,还是我动手?

试图逃跑到娘家,但还是被丈夫用刀抵着后背,押了回来。

她说:是不是我死了,就算完了?

丈夫说:你姐姐,你父母,都一块炸了。


当晚,她顺手抄起铁棍,把丈夫打倒在地上。

那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反抗……


同样被逼着走上绝路的还有“标准贤妻模板”的杨焕莹。

在外人看来,杨焕莹是个完美的妻子:孝顺公公,照顾两个孩子,同时自己打工赚钱,挣来了两套房。

她的丈夫什么都不做,却对她并不满意。

做生意失败,他对着能干的妻子发泄:把她的双手和双脚绑在床上,用鞭子一次次地抽,用臭袜子堵住她的嘴,不让她发出声音来。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面对丈夫的施虐,杨焕莹一直保持沉默。

她盼望着自己能感化丈夫,她盼望着丈夫有一天会醒悟过来。

直到有一天,沉默中滋生出了愤怒:

丈夫放黄色录像给女儿看,还让儿子去舔他的脚指甲。



时近年关,丈夫被债主逼到了家门口。他想到的解决办法是,把自己的妻子送给债主。

杨焕莹拒绝后,丈夫扬言说要和她同归于尽。

当天晚上,杨焕莹半夜醒来,她发现屋内一片通红,床边有十几块已经烧得通红的煤炭。

丈夫想烧炭,把全家人弄死。

杨焕莹在把两个孩子拖出屋外,确认他们安然无恙后。

她拿起刀,走向熟睡的丈夫……


求助无门、冷眼旁观

反家暴法保护了谁?


曾经以为紧密无间的人却冷眼相向,拳脚相加。

曾经以为不必设防的心,却备受凌辱,痛苦至极。

她们心里有着太多的委屈与痛苦,说不完道不尽。

很多人都怨她们活该,活该被暴力这么久却闭口不言。

为什么不早点站出来告诉大家呢?为什么不早点离开他们呢?



可现实,很多遭受家暴的女性,不是不想说,而是不敢说。不是不想离,而是不敢离。

《中国反家暴纪实》中记录了一位不幸的女性名叫周玉茹。

周玉茹的父亲去世很早,孤儿寡母经常受人欺负,没想到结婚之后发现丈夫好吃懒散还挥霍无度。

怀孕后周玉茹为孩子偷偷存钱被丈夫发现,就对孕期的她拳打脚踢,拿刀子一刀一刀割她的手,逼她把钱交出来。



一开始,周玉茹提出了离婚。

没料到却受到丈夫威胁,他说“你要是离婚,我就卖掉你女儿让你永远也见不到她。

我不会让你死,我会让你看着,你家里人一个个地死。”

有一次居委会主任上门劝架,丈夫就拿着刀站在门口,吓得主任也不敢多说什么。

她曾在被打的时候,哭着求助围观的邻居帮忙报警。

根本没有人愿意帮助她,她们就只是围观……

她还曾跑到派出所求助警察,说他丈夫要杀他,希望警察出面做点什么。

警察却告诉她:“你现在来报警有什么用啊?等你丈夫动手伤人的时候,再来报案。”




法律有时候就是这么矛盾,报案的时候没有人身危险就不能报警。

一旦有了人身危险,也就根本没时间来报警了。

同样在这部记录片中,有一位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刘婉玲,是名牌大学哲学系的高材生。



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决定先到医院去做伤情检验,留下被丈夫殴打的证据。

可到了医院,一听是夫妻之间打架。

检查的人就跟刘婉玲说:“回去吧,没事儿。”让她根本无法保留证据。



回家后,她三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最终没有等来离婚,等来的只有丈夫的死亡威胁与恐吓。

很多人觉得夫妻之间的小打小闹都不是什么大事,充其量是自己家内部的家务事。

疯狂英语李阳的老婆Kim被打后曾去报警,有位男性以劝慰的口气说:“你知道,这儿不是美国。”

她说:“我当然知道,但肯定在中国有法律,男人不能打女人。”

他说:“是啊,你说得对,男人不能打女人,但老公可以打老婆。”



法律没有明确地指出,丈夫对妻子的这种暴力对待,也是一种侵犯和犯罪。

终有一天暴力的严重程度会超出她们的忍耐限度,绝望就会转化为愤怒,引发一场不可逆转的灾难。



在《女子监区调查》的开头和结尾,用了同一组镜头,镜头摇过每个女犯,他们说自己的刑期:“无期,死缓,十五年,十五年,十五年……”

  

还有很多人,已经被执行了死刑。

  

Kim说:“我有钱,我可以回美国,这些女人呢?她们没有路了。”

女性缺的从来不是勇敢

而是一个支持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在她们遭受暴力后求助各界的时候。

如果有人能保护她们,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她们还会选择用自己的未来的自由甚至生命,来换一份安全吗?

柴静在《女子监区调查》的采访中,曾问过那些因长期受到家庭暴力而杀夫的犯人:

“如果当时社会上有一个机构,可以收容受到虐待的妇女,你们会去吗?”

在座的女囚们没有丝毫犹豫,异口同声地回答“会去。”

眼神里满是欣喜和希望,仿佛垂死挣扎了很久的人突然看见了天使般激动。

她们还表示,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地方可以去,她们根本就不会凭一己之力动武动刀。




一直以来,这些女性缺乏的并不是忍耐和勇敢,而是支持。

法律的支持、警察的支持、围观者的支持……

在这些以暴制暴的案件里,最无辜的就是孩子们,他们什么都没做错,甚至什么都没做就要同时失去父母。

他们可能会在亲友家中寄人篱下,或被当地福利院收容,或四处流浪下落不明。

这样经历下长大的孩子大多也都有严重的心理创伤,无法弥补。

在这样三方俱败的结果里,难道就没有一个可以解决的办法吗?



在美国,对于家暴者的处罚会比偷窃还要严重。

如果受害人没有受伤,施暴者则可能被起诉轻罪,不但需要缴付罚金,最高可面临1年有期徒刑。

此外,施暴者还必须上一年的家庭辅导课程,每星期上两个小时。

如果施暴者有家暴前科、使用武器阻挠报警,或出现受害人流血受伤等情形,检方会以重罪起诉,最高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如果受害者受伤严重,或被卡颈致难以呼吸等,施暴者还可能被指控谋杀。

并且一旦起诉,即便是受害者要求撤案,警方也无权撤销,案件还将继续审判。

如果没有人出庭,法官还可根据警方报告做出审判。

不仅如此,受害者还可以像法庭申请保护令,禁止施暴者联系、接近或伤害本人及子女、家人。

如施暴者违反保护令,也可报警对其实施逮捕,或禁止其获得保释。



在国外,“受虐妇女综合征”已经被当成法庭的可采证据,患有“受虐妇女综合征”的妇女只要获得专家鉴定,就可以获得轻判甚至无罪释放。

而在我国还是要求受暴妇女去举证。




一方面,家庭暴力现场往往都是发生在只有两个人的家里,难以取证。

另一方面,即便在法院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法官的判法也大相径庭。


婚姻关系不应该成为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合法理由。

我们希望今后所有受到暴力的人们,一旦受伤一定要去医院做个验伤鉴定,并且报警留下这些家暴的记录。

不要担心有人会嘲笑你们,这些第三方证据都是保护妇女的有力证明。

同时,我们还迫切地希望,中国能早日出台明确的法律来惩罚这些施暴者。

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受害者用以暴制暴这样悲惨的方式来获得解脱,毁灭一个家庭。

你身边有人遭遇过家暴吗?

你觉得这些长期被家暴而杀夫的女人

应该被判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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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gUmN1W4BMH2_cNUgfTt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