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2014年,甘肃一场少妇在果园偷欢酿成的悲剧

2022-09-22   历史战争

原标题:经典案例:2014年,甘肃一场少妇在果园偷欢酿成的悲剧

“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君子要远离危险的地方,事先预知到潜在的危险,就应该及时防范。一旦发觉自己处于危险境地,就应该及时远离,这样才不会造成后续的伤害情况。否则等伤害造成再来后果,那时哭也来不及,就拿2014年甘肃发生的一起案件来说。甘肃一已婚少妇为寻求刺激,与男网友在果园偷欢,路人目睹后要求加入,最终酿成悲剧。

这名女子叫小倩,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本地人,2010年经人介绍嫁给了邻村的小余。婚后没多久,小余便去了外地工作,一年大概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夫妻俩本就没有感情基础,这样一来更是难以建立起感情。长期在外地的小余,对在老家的妻子小倩不管不问,平时就连个电话也懒得打。

消息更是少得可怜,不到该联系一下的时候,绝不会主动联系。就算是联系了,也多是问下钱够不够,他的父母身体情况。这样一个丈夫,有跟没有也差不多,得不到丈夫关爱的小倩难免感觉孤单寂寞。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2013年,她接触到网络后迅速迷上了网络聊天。由此结识了男网友小强,两个人很聊得来,小强的关怀备至让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没多久,小倩便沦陷在了小强的温柔乡中,两人很快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得知小倩的丈夫长期不在家,相隔不远的小强开始了时不时的“串门”,殷勤得就差住进小倩家里了。大概是为了追求新鲜刺激,两人开始玩不同的花样,别出心裁地将幽会地点选在室外。公园、湖边、果园,2014年8月5日晚,他们约定的幽会地点便在静宁县某镇的一个苹果园。

一时激情难耐,两人克制不住,在果树下便发生了关系。好巧不巧,这令人喷血的一幕被王某、李某撞了个正着,结果引发了悲剧。据悉,王某、李某与樊某等朋友当时刚好在附近一家KTV唱歌喝酒,因为喝得有点上头了。两人便结伴到边上的果园吹吹风,顺便上个厕所,不料隐约间听见果园深处传来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出于好奇,两个人蹑手蹑脚的往里走去,就看见了小倩与小强肆无忌惮的上演“活春宫”。两人也是心痒难耐,在小强、小倩准备离开的时候,直接跳了出来拦住他们要求加入。小强、小倩追求刺激,却也没有这么开放,无缘无故就跟不认识的陌生人发生关系。一口拒绝,谁知昏了头的王某、李某在酒精的刺激下,做出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

他们用威胁、恐吓手段逼走小强,便开始对小倩上下其手,王某一把拽过小倩去边上的一块玉米地强行侵害。李某则返回KTV,将跟他们关系比较好的樊某叫了出来,细说刚刚的“艳遇”。其实他们应该意识到,小强与小倩大胆是一回事,毕竟两人是情人关系。他们喜欢在哪儿幽会是他们的事,就算是在公共场所,其行为也顶多是有违公序良俗。

即使被警察抓住,惩罚也不会太重,可能是口头批评教育又或行政处罚了事。但他们在拒绝后,依然采取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行加入,强行要跟小倩发生关系。那情况可就完全不一样了,这并不是小倩自愿的,属于违背妇女意愿。值得一提的是法律有明文规定,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愿,并不能以被害妇女的作风好坏来划分。

也就是说,哪怕小倩风流多情,结了婚依然有情人。作风不正,可这并不妨碍她拥有性的自己决定权,跟谁风流是她自己的事。如果像王某这般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关系,依然以QJ罪论处。可惜的是王某、李某没意识到这点,后来加入的樊某也没意识到这点,李某、樊某随后前往果园对小倩实施了侵害。

又若无其事的返回KTV继续唱歌,他们大概以为这只不过是偶然的一次“艳遇”,不会带来什么不好的后果。却没想到要为此带来“铁窗泪”,在他们走后没多久,小强带着警察赶到果园。最后在玉米地找到了惊魂未定、衣衫不整的小倩,证据确凿,警察立即实施了抓捕。前后不过半小时,就在ktv里找到了在放声高歌的王某、李某、樊某。

这起案件的判处结果没有公布,但想必三人判得不轻,“二人以上轮流侵犯妇女”在QJ罪里属于情节严重。QJ罪情节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LJ情形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情节恶劣程度、造成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不管最后如何判,三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必然,这是他们该为自己的冲动付出的代价。不过经历这么一件事,本就没有多少感情的小倩与小余,婚姻关系恐怕要走向破碎。这起案件也给了世人一个警示:山间野地偷换虽然新鲜刺激,却也暗藏着风险!私密性极低,一个搞不好就会在网络上走红,甚至遭受到不该有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