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厦门新一轮拆迁范围曝光!涉及多个村庄!另补偿方案出炉,该地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是…

2022-10-05     小鱼网

原标题:注意!厦门新一轮拆迁范围曝光!涉及多个村庄!另补偿方案出炉,该地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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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厦门发布最新拆迁、补偿公告

涉及岛外多个区域

具体在哪里?我们一起来看看

PART

01

集美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环苎溪高中道路(苎溪路、珩丰路和霞城路)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征收范围: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环苎溪高中道路(苎溪路、珩丰路和霞城路)工程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集意见〔2022〕第010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后溪村、第二农场。

2.土地现状:项目需收回国有土地159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471平方米,建设用地461平方米;征收土地面积44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06平方米。本次征收未涉及有合法批建手续房屋。

涉及厦门市第二农场15932平方米由农场经营管理,涉及后溪村327平方米土地由集体经营、管理,均未承包到户。本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5人(其中劳动力5人)。

3.签约期限:至2023年2月28日。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安置方案也随之出炉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环苎溪高中道路(苎溪路、珩丰路和霞城路)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环苎溪高中道路(苎溪路、珩丰路和霞城路)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因环苎溪高中道路(苎溪路、珩丰路和霞城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我市集体土地征收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土地征收补偿

根据实施时我市现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制定。

(一)征地包干标准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2019〕430 号)文执行,即总包干补偿价 12.5 万元/亩。

其中片区综合地价 8.3 万元/亩(含土地补偿费 3.3 万元/亩和安置补助费 5 万元/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3 万元/亩,按时交地奖励金 1.2 万元/亩。

(二)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属合法批准的村镇企业用地且已缴交土地配套费的按 400 元/平方米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若未按规定缴交土地配套费的,则按上述标准扣减 50 元/平方米后予以补偿。

(三)社会保障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厦府〔2009〕138 号)、《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劳社〔2009〕97 号)、《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及奖励办法的通知》(厦集委办〔2015〕72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本次征收未涉及有合法批建手续房屋。无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按我市现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评估机构选定事项,按我市现行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涉及的问题,按我市现行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北站万科广场绿化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范围: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厦门北站万科广场绿化项目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集意见〔2022〕第036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岩内村。

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28日起十个工作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新城软件园三期二号公园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范围:三社村。

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集美新城软件园三期二号公园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28日起十个工作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

本机关于2022年8月5日发布的《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2〕40号),现对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第一大点项目概况的(三)土地现状:“项目需收回国有土地74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04平方米,建设用地294平方米,未利用地381平方米;需征收土地面积357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667平方米,建设用地1812平方米,未利用地265平方米。”变更为“项目需收回国有土地74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04平方米,建设用地294平方米,未利用地381平方米;需征收土地面积354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343平方米,建设用地1812平方米,未利用地265平方米”。

“涉及东辉村5316平方米土地、坑内村1920平方米、双岭村6904平方米、田头村14027平方米、前进村7577平方米由集体经营、管理;涉及厦门市第二农场(鞍山、碗瑶)7479平方米由农场集体经营、管理。”变更为“涉及东辉村5316平方米土地、坑内村1596平方米、双岭村6904平方米、田头村14027平方米、前进村7577平方米由集体经营、管理;涉及厦门市第二农场(鞍山、碗瑶)7479平方米由农场集体经营、管理。”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起五个工作日。《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2〕40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沈海高速杏林互通及接线工程(灌口中路至田李溪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

本机关于2022年4月18日发布的《关于沈海高速杏林互通及接线工程(灌口中路至田李溪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2〕24号),现对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第一大点项目概况的(三)土地现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945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501平方米、建设用地60459平方米、未利用地1574平方米”变更为“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931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947平方米、建设用地41284平方米、未利用地922平方米”。

“涉及李林村31996平方米、第一社区2429平方米、上塘村58909平方米土地由村小组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变更为“涉及李林村32741平方米、第一社区2081平方米、上塘村58331平方米土地由村小组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二

本机关于2021年7月7日发布的《关于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1〕85号),现对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第一大点项目概况的(三)土地现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956平方米,涉及土地由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其中建设用地956平方米。本次征收未涉及有合法批建手续房屋。”变更为:“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956平方米,涉及土地由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其中建设用地956平方米。本次征收涉及1处非住宅房屋。”

二、涉及孙厝社区956平方米土地由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需安置农业人口。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社区公园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马銮社区公园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马銮社区。

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53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27平方米、建设用地4212平方米;本次征收未涉及有合法批建手续房屋。涉及马銮社区5339平方米土地由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水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范围:仑上村。

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30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01平方米。本次征收未涉及有合法批建手续房屋。

涉及仑上村3001平方米土地由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灌口大道深青段西侧地块(J2022C002)政府储备土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范围:深青村。

土地现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463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394平方米、建设用地5984平方米;征收住宅房屋3栋,涉及住宅建筑面积约704平方米。

涉及深青村46378平方米土地由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本次征收不涉及需安置农业人口。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大桥桥头立交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范围:凤林美社区。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集美大桥桥头立交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PART

02

海沧区

马銮湾新城雨洪生态补水工程(田边水闸至过芸溪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马銮湾新城雨洪生态补水工程(田边水闸至过芸溪段)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9月15日起10个工作日。

PART

03

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翔安新圩工业招拍挂二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征收范围:根据市测绘中心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本征收用地用于同翔高新城翔安新圩工业招拍挂二号地块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土地现状: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94846平方米,仍为村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其中农用地87551平方米,建设用地7295平方米。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环东海域新城民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征收范围:根据市测绘中心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本征收用地用于环东海域新城民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土地现状: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4522平方米,仍为村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其中农用地4518平方米,建设用地4平方米。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翔安新圩工业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为实施翔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同翔高新城翔安新圩工业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涉及征收辖区新圩镇东寮社区、诗坂村(飞地)、庄埯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67630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同翔高新城翔安新圩工业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根据市测绘中心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详见附件1。

(二)征收目的:本征收用地用于同翔高新城翔安新圩工业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67630平方米,仍为村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其中农用地63197平方米,建设用地3862平方米,未利用地571平方米。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南部新城片区环卫基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彭厝、浦园社区(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东寮一期市政配套道路工程-东寮地块一期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东寮村(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郭厝组团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关于郭厝组团招拍挂一号地块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翔意见〔2022〕第51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浦边村(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郭厝组团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9月28日起十个工作日。

翔安X2020C001储备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关于翔安X2020C001储备用地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翔意见〔2020〕第014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郑坂社区(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翔安X2020C001储备用地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9月27日起十个工作日。

九溪片区养老地块市政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九溪片区养老地块市政道路配套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9月27日起十个工作日。

同翔高新城内厝中心小学扩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同翔高新城内厝中心小学扩建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9月16日起十个工作日。

下庙组团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关于下庙组团招拍挂一号地块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翔意见〔2022〕第55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鼓锣社区(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下庙组团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9月16日起十个工作日。

PART

04

同安区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厦门天文馆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关于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厦门天文馆规划意见的函》(编号:厦资源规划同意见〔2022〕第058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同安区洪塘镇洪塘村及苏厝村,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厦门天文馆,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设施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9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

同安区雪樵小学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关于雪樵小学规划意见的函》(编号:厦资源规划同意见〔2020〕第041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同安区大同街道古庄村,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同安区雪樵小学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9月27日起10个工作日。

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同安起步区三期石场西路西侧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同安起步区三期石场西路西侧道路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9月26日起10个工作日。

厦门卿朴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厦门卿朴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9月23日起10个工作日。

古庄二路(大溪地至同安大道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古庄二路(大溪地至同安大道段)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9月8日起10个工作日。

又一波土地被征用

厦门将迎来新变化

我们一起期待

厦门的建设与发展

未来

这座城市将变得更加美好

┃图文来源: 厦门市政府、厦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网络

┃转载授权请联系微信号:daydayxia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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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f217049efc964a3775d56e1834df7e9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