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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济南市自然资源部门获悉,近日,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办事处的8个村进入土地征收程序,未来征收的土地将用于物流、工业和商业设施建设。
这8个村分别是:张王堂村,怀庄村,大马村,小马村,田家村,邓营村、沙李村和康辛村。
本次各村征收土地的范围分别是:
1、 张王堂村征地位置范围:东至张王堂村土地,西至邓营村、田家村土地,南至张王堂村土地,北至济南市人民政府储备用地。
2、 怀庄村征地位置范围:东至怀庄村土地,西至怀庄村土地,南至济南市人民政府储备用地土地,北至怀庄村土地。
3、 大马村征地位置范围:东至山东犀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万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土地,西至康辛村土地,南至大马村土地,北至济南化工产业园有限公司、天诺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土地。
4、 小马村征地位置范围:东至小马村土地,西至沙李村土地,南至小马村土地,北至小马村土地。
5、 田家村征地位置范围:东至张王堂村土地,西至田家村土地,南至邓营村土地,北至济南市人民政府储备用地。
6、 邓营村征地位置范围:东至张王堂村土地,西至邓营村土地,南至邓营村土地,北至田家村土地。
7、 沙李村征地地块1位置范围:东至小马村土地,西至沙李村土地,南至沙李村土地,北至沙李村土地。
地块2位置范围:东至沙李村土地,西至济南市人民政府储备用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市历城区供电公司土地,南至沙李村土地,北至沙李村土地。
8、 东至大马村土地,西至康辛村土地,南至康辛村土地,北至济南化工产业园有限公司土地。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济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Ⅳ-1级区片每亩补偿7.4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3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2019年9月11日以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