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云晓:儿童友好应成为家校社共育的根本原则

2019-09-17   校长学院

当前,家校社共育正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取得许多可喜的进步。但是,也有不少家校社共育似乎正在忘记初心,忽视儿童的特点与需要,甚至是误导和伤害儿童。

因此,我们呼吁要把儿童友好作为家校社共育的根本原则,甚至是第一原则。儿童友好的本质是尊重儿童的权利,做到儿童优先。需要强调的是,这不是一个选项,而是一个不容改变的原则。

儿童友好的前提是了解儿童的特点和尊重儿童的权利与需求,其途径在于发现儿童——解放儿童——发展儿童。在儿童友好这一根本原则下,坚持立德树人的方针,努力培育儿童养成良好习惯与健全人格,才是家校社共育的根本原则与方向。

具体来讲,儿童友好的家校社共育要把握四个要点。

第一,家校社共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方针。

家校社共育绝不能为应试教育推波助澜,应摒弃“唯知主义”倾向,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注重儿童德智体美劳协调发展。首先要注重德育,引导儿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把教孩子学会做人作为核心目标。

要找到学会做人的突破点,例如抓住社会实践和体育运动两个薄弱环节。近些年,教育部积极倡导研学旅行活动,最需要的支持力量就是家校社共育。

第二,家校社共育中要积极引导父母注重家庭建设,以生活教育助力儿童发展。

家校社共育的方向不是让家庭变为学校,而是让家庭更像家庭。只有家庭像家庭,父母像父母,孩子才会像孩子。如陶行知所说,好的生活就是好的教育,坏的生活就是坏的教育。家校社共育需要引导父母热爱生活、反思生活、创造生活、引领生活,给予孩子真善美的生活。例如,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从家庭老物件和老照片入手,开展“学家史、寻家训、传家风”家庭课程。北京史家小学在学生倡议下,家校社共育开展“放下手机,让我们真正在一起”的亲子活动,密切了亲子关系。

第三,要创造条件建立机制,确保儿童适当参与家校社共育计划的讨论。

家校社共育要倾听孩子的声音,让孩子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实践证明,得到儿童理解和支持的家校社共育方案,更有可能取得良好效果。

家校社共育还要把握一个导向,即引导广大父母在家庭生活中鼓励儿童表达自己的意愿,阐述自己的需求。总之,家校社共育的过程中,要将儿童参与作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让儿童成为家校社共育的建言者、参与者、受益者。

第四,家校社共育要激发儿童的创造力,培育创新人才。

每个儿童的内心都有一个等待被唤醒的“巨人”,儿童的创造力需要激活,儿童友好原则下,更要保护儿童的童心。多给儿童一些积极的刺激和体验,儿童就有很多好奇心与想象力的萌发。家校社共育要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儿童的实践与探索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有些学校开展“跟着爸爸妈妈上班一天,给孩子好梦无限”等活动,也让孩子们大开眼界,并密切了亲子关系。

总而言之,家校社合作发展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要牢牢确立儿童友好的价值观,将儿童优先置于不可动摇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