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这两家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记者、技术员等

2022-05-09   广电独家

原标题:事业编!这两家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记者、技术员等

来源|云南红河发布、魅力鸡东

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15日、6月5日。

近日,云南红河州融媒体中心、黑龙江鸡东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校园招聘信息,公开招聘优秀新媒体人才, 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其中: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此次共招聘10人,其中,播音主持岗位男女各1人,共2人;记者7人;程序开发员1人。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5日。

鸡东县融媒体中心共招聘5人,包括播音主持1新媒体记者1技术员2文字编辑/组稿1人。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15日。

详情如下: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融媒体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中心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2022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决定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播音主持岗位男女各1人,共2人;记者7人;程序开发员1人。

▍ 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等院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也可参加本次校园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红河州融媒体中心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 招聘类别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符合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30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中,播音主持岗位还需以下条件:

(一)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一级甲等;

(二)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5米以上,年龄22-25周岁,具备五官端正、秀丽、睿智、阳光的外形气质;

(三)具备一定的新闻采访和写作功底,有较强的现场播报和应变的能力:能够主持大型活动或主题晚会,有较强的驾驭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红河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 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州人大、州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网络报名,现场面试招聘方式进行。

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于 202265日前通过网络形式将红河州融媒体中心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各一份发至电子邮箱:hhgdrlzy@163.com;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及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内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PDF)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三)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审核,经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四)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相关证书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各一份。

2.体检

体检由红河州融媒体中心统一组织到州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2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七)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 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 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 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2022年修订)》。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招聘各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 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本公告由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 联系方式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锦华路红河州新闻中心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2022年5月6日

了解更多详情可点击进入《6月5日前报名!红河州融媒体中心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来啦》

鸡西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际需求,鸡西市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岗位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的企事业单位214家,引进岗位549个,计划引进844人。其中:企业单位13家,引进岗位70个,计划引进138人;事业单位201家,岗位479个,计划引进706人。

其中,鸡东县融媒体中心招聘5人,包括播音主持1新媒体记者1技术员2文字编辑/组稿1人。

更多岗位引才数量及条件要求详见《鸡西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岗位计划表》。

▍ 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人才所需学历及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要求详见《鸡西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岗位计划表》, 应届及非应届毕业生均可。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心理素质。

5.应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职称、技能及其他条件。

8.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鸡西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含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未满服务期的。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培养的毕业生。

3.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等毕业生。

4.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7.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与人才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回避关系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 引进程序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目标高校具体要求,企业岗位人才引进由企业与目标高校和报名人员在本月底之前直接对接自行选聘人选;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人才引进工作分别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分别与目标高校和报名人员直接对接组织实施,具体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发布公告

在“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和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市)区的公众平台发布《鸡西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255—15,现场报名时间由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依据具体面谈时间确定,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面谈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公告发布后,请报名人员访问“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和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市)区的公众平台,自行下载并填报《鸡西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仔细阅读《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也可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籍学生证明材料。

“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录取批次的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和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市)区的公众平台发布的公告,保持电话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人才引进任何环节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三)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根据报名岗位分别由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具体组织开展,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

其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按照要求上传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份证、个人简历、在校学生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等相关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应上传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请报名人员上传证件扫描件,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报名人员本人保管,后续通知收取时间。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报名人员,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人员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通知的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通过资格确认人员,直接参加面谈。

(五)面谈

面谈时间定于2022516-31,由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根据疫情形势和报名人员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分别组织实施。具体面谈时间和地点由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本部门或本地区的公众平台及“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上公布。

面谈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谈内容由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确定,重点考察与报名岗位相关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不设开考比例。面谈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签约考察人选。

面谈成绩合格但未被列为报名岗位签约考察人选的,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根据岗位设置和人才引进实际情况,尊重报名人员意愿,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可调剂到同一类型专业未满额引进的岗位。

(六)签约

与拟考察人选签订《鸡西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就业协议书》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拟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签约前提出。

(七)考察

由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政治表现、德才素质、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体检、公示和聘用。

(八)体检

对考察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育系统可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可按该岗位面谈成绩排序顺次递补。

(九)公示

对面谈、签约、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和人才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其中: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待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才引进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 待遇管理

(一)薪酬待遇

凡被我市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艰苦边远地区标准执行。

凡被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硕士、博士毕业生, 符合政策条件的可分别享受3万元、5万元补贴资金(按五年平均支付)

被认定为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硕士、博士人才,全职引进的连续3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500元、2000元补贴,在鸡西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安家费。

(二)落实编制

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引进手续,落实相应事业编制。

(三)考核管理

对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协议。

(四)培养使用

1.加大培训培养力度。将相关引进人才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统筹谋划、分类实施。推行导师团制度,由县处级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业务骨干组成导师团,建立人才成长档案,通过“多师带一徒”的方式,制定培养计划、定期谈心谈话,随时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疑惑,促进人才快速成长。

2.搭建施展才干平台。对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直接纳入市级年轻干部储备库,符合相应条件、表现优秀的,在职数限额内落实正、副科级职务或相应职级待遇。

3.拓展专业发展空间。引进的全日制统招本科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初级定职后、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中级定职后,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直接予以聘用享受相应待遇(上述政策有限制条件和国家统一考试的除外)。

4.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积极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需求,对从域外引进到事业单位或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对应安置。子女在我市就读中小学的,统筹安排到优质学校或意愿学校。

▍ 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并由有关单位向大学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二)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 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谈考点外其他城市报名人员参加现场面谈的,应符合面谈考点所在城市或高校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 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领导,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派驻纪检组和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

请报名人员持续关注“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和市直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市)区公众平台,及时了解人才引进工作进展情况。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鸡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鸡西市人才工作中心

鸡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了解更多详情可点击进入《鸡西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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