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考入师范学校,从百里之遥的偏僻小村走向热闹的县城。我感到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的新鲜和陌生。清晨,代替乡村鸡鸭鹅叫狗咬的是吵闹的起床铃声和嘹亮的广播喇叭声。打饭要排队,夹塞儿就要扣分,洗饭盒儿常常要挤着洗。白花花的馒头漂在水池里,扔在餐桌上,完全看不到初中时的那种俭朴劲儿。
这里没有初三时那种勤奋苦读、惜时如金的情景。很多人信奉“五十九分白费,六十分万岁,六十一分浪费”的人生信条。这里的师范生和一墙之隔的高中生形成鲜明的对比,那里的世界静悄悄,从那所校园里走出的学生大多衣着俭朴,沉默无语,急匆匆的来,急匆匆的去;而这里的师范生则衣着入时,欢声笑语,一片喧哗,吉它、二胡、笛子声声不断,篮球场上常常爆满。但我更羡慕一墙之隔的高中生活,沉默不语的他们将比我们走得更远。
命运把我安排在这里,我有些不甘心。很不适应这里多如牛毛的校规校纪,学生会人员无处不在,抓你没商量,抓你做操不认真扣分,抓你跑楼梯扣分,抓你就寝说话扣分。最让人懊丧的是床铺,我的厚毛垫子总也扯不平,我的学号经常上黑板,总是不合格,我成了班级的扣分王。想不到,我这个在小学和初中一直是老师眼里的优秀学生,在这里却事事做得不如意。
日子挨着日子,每一天都像砖机里复制出来的砖块。吃饭、上课、睡觉,寝室、食堂、教室,三点一线的生活。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我很快便厌倦了。
学校搞着各种各样的活动,什么联欢会啊,演讲啊,合唱啊,书画展啊,我能不参加的一概不参加。倒是热衷于出去打台球,玩电子游戏,吸烟,穿迷彩服,吹发型,喷香水。将打架视为英雄,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同寝九弟打架,和邻寝兄弟交手。口头禅是即使不能留芳千古,也要遗臭万年。无形中我感觉自己似乎失去了一种什么东西。
实践周时,我在男寝前看寝室,与同寝五哥因为争夺一本小说而撕扯在一起,谁也不服谁。幸亏女寝门前的女生跑来拉开,才避免了一场恶仗。
那天食堂打饭,我排在我暗恋的女生身后,那女生回头说:“弟弟,你挺有出息呀!不言不语的学会打仗啦!你这样,给人留下的印象好吗?”
那一刻,我低下了高傲的头,像个亲弟弟一样虚心听取姐姐的开导。
姐姐说:“弟弟,你应该注意形象,你太沉默了,你应该多参加参加活动,表现表现自己。”
姐姐的话犹如一面镜子,照亮我内心的黑暗。我震惊了,难道我给大家的竟是这种印象?沉默,这难道是我的性格?这是我的本色吗?我要改变自己,不然世界就会把我遗忘。
那天晚上,在姐姐的牵引下,我和五哥握手言和,对瓶喝了香槟,吃了蒸饺,双双留下悔恨而欢欣的泪水。
那以后的日子里,我微笑着面对身边每一个人,不再与人斤斤计较,不时用幽默的话语逗大家开心,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演讲出彩,辩论搞笑。运动会上参加撑杆跳和800米跑。苦练篮球技术,在球场上常有惊艳的表现,惹来小兄弟们的阵阵叫好。业余时间大部分泡在阅览室里,我爱上了文学,生活突然变得丰富多彩。我用文字来表达对生活的热爱,对梦想的追求。洗漱间里那个缩着身子深夜读书的人就是我。我的作品被登上校报,被广播站广播,我成为这个大家庭中很受欢迎的一员。
时过境迁,感谢姐姐当年对我的忠告,食堂里那振聋发聩的话语,犹如一面镜子照亮了我的人生之路。
人活着,就要用点什么表现表现自己,不然,世界就会把他遗忘,而我选择的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