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搬你就搬,不搬也得搬,而且是限期搬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拆迁能够获得合理补偿,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也是所有被拆迁人必须面对的,那就是搬家。有的人觉得搬家是小事,其实不然,关键在于如何搬。如果被拆迁人获得了合理补偿,然后搬进新家,那么当然是件好事,但试想一下如果被拆迁人忽然接到通知,要求几天内搬离。不一样的情况,搬家心情不一样,那么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搬家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呢?
前面说了搬家原因的重要性,那么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可能搬家的原因。搬家可能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搬家;也可能是因为签了补偿协议腾退房屋搬家;还可能是因为房子是违建,被迫腾房;也可能是被征收人与征收方难以达成协议,征收方在房屋所在区域断水断电,生活难以为继,不得不搬离。
其次,我们来讲一下什么时候搬家。上面五花八门的搬家原因,除了为提高生活水平,当事人有自由选择权外,其他原因要么选择权受到限制,要么没有选择权。但是,小编认为被征收人有必要知道在征收过程中什么时候搬家,知道自己有选择权,并且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维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据此,“先补偿,后搬迁”是强制性规定,被征收人只有在拿了补偿之后或者确定了补偿保障之后才搬家。我们知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两种,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另外,该条例第12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专储、专款专用。这也说明了征收方必须补偿足额到位,因此,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是拿到钱后搬家。
在产权调换中,有两种安置方法,一是现房安置二是期房安置安置。如果选择现房,征收方应当提供真实、明确的安置房源;如果选择期房,应当是双方协议确定安置房源。简单说就是关于自己在哪里什么时候能够得到一套多大平米的房子,必须是确定的。
最后,我们来解释一下“后搬迁”。所谓“后搬迁”是指被征收人获得补偿后,上交产权证明,并在规定期限内腾空房屋。那么,有些朋友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我不领补偿款,是不是就不用搬家了?如果您有这样的想法,小编就不得不提醒您,注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了,该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奖励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市县人民政府作出了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只是拒绝接受补偿,而没有诉讼、复议时,到期后征收方可以将补偿提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可能会被强制搬家。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征收过程中搬家这件事的相关内容,被征收要记住,搬家是有前提的,不是征收方想让搬就搬,想什么时候搬就什么时候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