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人遭遇违法拆迁,打官司仅仅是为了出口气?

2019-09-16   京尚拆迁律师

几乎有拆迁的地方就有纠纷发生的可能。每一位当事人都想追求能够满足自己心理预期的补偿。但现实当中,很多补偿标准又往往难以达到当事人的要求。这时候,很多当事人选择维权的方式是打官司或者信访来解决拆迁补偿纠纷。

不过,即明拆迁律师今天想给被征收人朋友讲一讲打官司这个事儿,这可能和您以往听到的打官司的理念有些不同,但却能真实地帮助到您最大程度地拿到满意的补偿,还不用经年累月地和征收方死磕到底。

多少人遭遇违法拆迁,打官司仅仅是为了出口气?

很多人都存有有仇必报的观念,这很正常。在征地拆迁中,很多遭遇违法拆的被征收人都会选择维权。他们以为和拆迁部门拼死对抗就能让拆迁方妥协退让。这其实大错特错。

说到违法拆迁,很多被征收人朋友首先想到的是上访检举、写举报信、更极端的人以暴力抗拆来维权。从实践中来看,用处并不是太大,最终结果并不理想,甚至自己反而因为违法而受到法律的惩罚。不仅维权失败,还丧失了提高补偿的机遇。

有些被征收人委托律师,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打赢官司,告赢征收方,为自己出口气。他们对撤销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法律程序烂熟于心,但他们关注的焦点仅仅是案子能不能胜诉,反而忘记了自己的初衷是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有时候对于律师给出的谈判策略和其他建议充耳不闻,认为“我出了钱,你得听我的”。导致很多时候维权结果并不理想。

其实,以上这些行为都属于人性的本能反抗。被征收人的房屋被违法强拆,他们无处伸冤,得不到救济,才会通过这种对抗的方式引起公权力的重视。但是律师想提醒您的是,把合理补偿拿到手里才是最重要的,官司的输赢其实还在其次。您可能好奇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们来为您解释。

打官司并非只为赢,核心目的永远只有一个:拿到满意补偿

大家要知道,拆迁律师维权的最终目的并非帮助被征收人拿到胜诉判决,而是能实际的帮助被征收人提高拆迁补偿,是帮助大家追求切实的利益。这也导致了拆迁诉讼的特殊性,拆迁中的起诉并不全是为了胜诉。有时候是通过起诉,来抓住征收部门的违法点后,给征收部门施加压力。提升咱们维权的主动性,迫使征收方主动“放下身段”和我们好好谈补偿。

您想想,原本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一个处于强势地位,一个处于弱势地位。用天平来比喻,一个很重,一个很轻,两边的谈判砝码是不对等的。而在被征收人起诉,抓住征收部门违法行为之后,被征收人的谈判筹码逐渐增加,天平将趋于平衡。此时,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才真正站在了平等的地位,甚至站在了优势地位,在补偿谈判过程更为有利,也更有机会争取提高拆迁补偿,这就是拆迁诉讼的价值。

在拆迁实践中,征收方往往会在诉讼过程中就会主动联系被征收人,经过律师参与协调,征收方给予被征收人满意的补偿。被征收人的目的达到后,之后的法律程序也就不重要了,甚至不需要继续了。

很多被征收人不明白这其中的奥妙所在,一味的追求胜诉,追求赢,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不灵活的。

两位被征收人:一个“输”了官司赢了补偿,一个赢了官司少拿钱

举个例子,王先生和李先生家的房子都被违法拆迁了,他们走了法律程序起诉。打官司后,征收部门主动和王先生、李先生协商补偿,愿意提高补偿。征收部门提出的条件是,拆迁补偿标准大幅度提升,但是条件是王先生、李先生得主动撤回起诉,不要再给征收部门找麻烦,并且对补偿翻倍的事保密。

王先生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征收补偿款已经提高了,也就终止了诉讼。王先生最终获得了满意补偿,撤回了起诉。而李先生因为征收部门违法拆迁,他的对抗心里十分强,征收部门说什么也不想听,一心想着要把征收部门告倒、出口气。最终,李先生的官司是打赢了,法院判决确认征收部门强拆行为违法,李先生按照房屋评估价格获得了补偿,可价格可能比王先生的差得很远!这就是因为和征收部门谈判的过程中有弹性,而李先生认死理,没有抓住这个机会。

各位被征收人朋友,您愿意做诉讼中“败而不败”的王先生还是愿意做“不败而败”的李先生呢?这也是我们想告诉您的,拆迁官司不是死磕到底,而是以打促谈,被征收人要保持开放的心态,积极的协商化解与征收部门拆迁补偿中的矛盾,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而非一直抱着报复出气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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