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降低职称在工资分配中的权重,不如重建教师薪酬分配体系

2019-09-06     三水三心

降低职称在工资分配中的权重不是根本,最关键的是增加绩效工资总量,落实“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最近几年来,职称问题备受关注,以至于在中国调查网上,有61.7%的受调查者认为应该取消职称(见下图)。三水三心还看过一份某知名专家个人在微信公众号上的调查,希望取消之称的人,竟然高达80%(由于涉嫌侵犯他人权益,不能截图)!

对职称的反对意见如此之多,表面上看起来是职称评聘的问题——评聘过程中的不公平,评审名额太少,评价方案不科学,而背后最根本的原因,其实是职称工资制度——职称相差一级,工资差距上万元!即使按照最近公布的2018年教师人均工资收入9.2万算,差不多高一级职称,收入高就会高10%!

或许有人说,教师是“阳光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就应该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说实话,这些话,作为一种最高道德引领是没错的,但教师和每一个普通人一样,也要吃喝拉撒,也有权利享受更高的生活品质啊!

既然反对职称的根本原因,是反对职称工资,那么,降低职称在工资分配体系中的权重,是否就会让广大的教育工作者重新热爱职称呢?

三水三心以为,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多层次多角度来看待!

第一,由于职称的牵涉面太广,涉及的人数太多,短期内取消职称,涉及社会稳定,不可能做到

教师职称,本身是一种专业技术的荣誉称号,最开始是没有与收入挂钩的。后来,为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比如医生和教师)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而逐渐与工资收入挂钩,到如今,职称已经成为拉开工资收入差距的最重要的项目。

而随着人们关注点逐渐聚焦,职称的问题越发显现:高职称的工作量少,甚至有的工作业绩也差,但收入却更高;反之,工作量大、业绩突出的老师,但因为职称低,收入差距很大,这就产生了不公平的印象。

而职称在校际之间、城乡之间极不平衡,也进一步增强了人们对职称的反对情绪。比如,同一区域,城区学校职称名额多,难度低,而乡村学校,名额极度紧俏。

但为什么短期内不能取消内?

道理很简单,专业技术职称牵涉的人数太多了,举个例子,教师中的高级职称,牵涉人数不会低于300万——一旦让300万人收入降低,会不会产生有关稳定的问题?再说了,从管理的角度说,尊重历史,是基本的管理思路啊!

在这个问题上,三水三心认为,只有采用双轨制——即老教师实行职称工资制度,新入职的教师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方式。

目前,成都武侯的“两自一包”,其实就是这样。

第二,降低职称在工资分配体系中的权重,只是权宜之计,不能根本上解决教师分配中的难题

其实,国家层面,早已经发现了职称制度的问题,早就在研究职称改革。近期,已经出台了重大的政策。据中新网9月3日电:

在教育部9月3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介绍,将研究改革和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降低职称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单列班主任岗位津贴,推动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标准。

至此,“降低职称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已经是国家政策,这是无可更改的。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降低多少和如何降低的问题。但冷静思考,不管降低多少,因为职称的原因而产生的工资收入差距,是始终存在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是社会集体心理。举个例子,三水三心在负责教学常规检查的时候,就将检查结果,分为一二三等奖,将此之间差距只有50元钱——现在,谁会在乎50元钱呢?但只要有了差距,人们就会问,为什么我会比他差50元?

其实,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心理上的平衡问题,说的更加冠冕堂皇一些,这涉及的是对劳动的尊重问题!

所以,“职称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不管降低多少,只要有差距,就会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

第三,落实有关教师工资收入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提高总量,并建立工资收入状况的公示制度,才是根本

其实,关于教师的工资收入,三水三心一直对很多老师只盯着学校的分配制度不妨嗤之以鼻——作为教师,我们关注的重点,应该是《教师法》和两办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锅里的粥少,再怎么讨论,也没有意义啊。

而要增加“锅里的粥”,我们需要关注的是一部法律和一个意见。在《教师法》中,规定的是“教师工资不低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而《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的是“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请注意这两者表述的区别,一个是“工资”,一个是“工资收入”,表面上看是一词之差,背后的差距,就太吓人了。

前些年,教师的基本工资比同级别的公务员高10%(吗,目前已经取消),大约100多元,但公务员加上目标奖(各地名称不一样)、电话补贴、车补、公积金等,每一年收入的差距,可能高达数万甚至十万之巨!

所以,不要老是盯着职称的差距,那一点又算什么呢?

既然“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那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是多少?是不是应该公示出来?

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是不是也也该公示出来?两者一比较,是不是就清楚了?

作为教育工作者,三水三心能够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思考问题,但从内心来说,真的希望有地方能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勇士!

第四,教师内部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可以从学历、教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方面来核定,实行动态管理

前面说到,“降低职称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是权宜之计,那教师的工资收入,究竟怎样设计,才是合理的呢?

个人以为,可以从学历、教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方面着手。

1.工资收入中的学历因素。专科毕业和本科、研究生毕业,虽然不一定工作也就有差距,但从整体上来说,差距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在工资收入中,还是有必要体现学历的差距——即使从公平的角度,同时工作的专科生和本科,本科多读了2年书,而研究生多读了5年书,这个差别,是客观的吧!

2.工资收入中的教龄因素。设置教龄,一个方面是考虑累积贡献,而另一个方面,是要鼓励老师长期从教乃至终身从教。要知道,这是与教师工作的特殊性有关的——与未成年孩子交往,时间是重要的因素哦,不然,为什么很多家长反对换老师呢?目前的教龄津贴,3、5、10元,确实有点让人哭笑不得!

3.工资收入的工作量因素。多劳多得是基本的分配原则,工作量越多的人,理所当然收入就应该越高。目前,有些学校的工作不好安排,其原因就在于,干多干少一个样(或者差距太小),你说,谁愿意多干呢?三水三心当年做学校教务主任,还上初三两个毕业班的语文,现在,有谁能做到?

4.工资收入的工作业绩因素。可观的来说,教师的工作业绩的判定,其难度远远高于哥德巴赫猜想。我为什么对于评优选线一直不以为然,其原因就在于,你说这个老师优秀,我可以说他不优秀,甚至,理由比优秀的理由还多!但按照目前的评价体系,更突出的教学业绩和教育成果(包括科研),还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体现工作业绩的差距的。当然,这个评价体系的设计,还需要因地制宜,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还有一些方面,这里不一一列举,只举出几个大的方面,朋友们可以在评论区补充)

这种工资体系,是一种动态的管理。比如,学历提升了(国家承认的学历,那些方鸿渐们的学历,肯定不应该承认),工资收入就应该调整。同理,工作量变化了,工资收入也应该马上调整。而工作业绩,则实行月结或者学期结的方式,这样一来,老师的积极性也调动了,教育也就做活了。


总之,降低职称在工资分配中的权重,是面对职称改革压力之下的权宜之计,要想真正激发教师活力,改革原有教师工资收入体系的弊端,还得从动态管理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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