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评网
近日济南市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济阳区崔寨街道高道口村和东万村部分土地,并确定补偿办法。
根据公告,本次征收的范围为:
地块一:西至国有储备用地,北至、南至东万村土地,东至高道口村土地
地块二:西至、北至、东至高道口村土地,南至东万村土地。
地块三:西至、北至高道口村土地,东至、南至东万村土地。
地块四:西至国有储备用地,北至、东至、南至高道口村土地。
地块五:西至东万村土地,北至高道口村土地,东至、南至东万村、高道口村土地。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济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3号)(中心城区)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济南市崔寨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公告规定,11月13日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