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九莲、陈二香

2019-08-16   石狮法院

福 建 省 石 狮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九莲(身份证号:3625261966****1521)

陈二香(身份证号:3625261967****1515):

本院受理原告蔡荣嘉与被告黄九莲、陈二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581民初469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一、被告一立即偿还原告本金人民币106700元及利息(自2017年3月3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暂计至起诉

之日约为人民币61886元)二、被告二为被告一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9年11月19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曾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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