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石 狮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金狮(公民身份号码:3590021967****1030)
陈秀兰(公民身份号码:5102251969****5744):
本院受理原告洪文坦与被告黄金狮、陈秀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581民初730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2019)闽0581民初730号民事判决书中“人民审判员郑养正”法律文书误写,补正为“人民陪审员郑养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八月八日
承办法官:王雅稚 书记员:蔡玉玲
联系电话:0595-88617512、8861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