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闽0581执1208号
邱志强、宏太(中国)有限公司、
林清雄、黄兰、蔡金旭:
本院在执行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路支行与邱志强、宏太(中国)有限公司、林清雄、黄兰、蔡金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裁定拍卖或变卖宏太(中国)有限公司所有的址在石狮鸿山镇伍堡科技园区(A宗地)综合楼、二号宿舍楼、(B宗地)2号厂房、3号厂房、伍堡科技园(1#厂房)的房地产。经委托泉州宁朗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该房地产进行评估,该房地产评估价值为71270000元(大写:柒仟壹佰贰拾柒万元)(需要详细了解上述评估报告,可到本院执行服务中心查阅、复制或领取)。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泉宁朗估字【2019】第Z323号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我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或变卖该房地产。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石狮法院联系人:杨永聪,联系电话:0595-8861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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