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闽侯县举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启用暨法律援助签约仪式。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则铭、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四级调研员林建宝、闽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占忠、各乡镇(街道)及部分县直单位分管领导、退役军人代表共70余人参加了活动。
张则铭局长和卢占忠副县长共同为整修一新的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启用揭了牌。之后,又共同见证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司法局签订“双拥共建、法律援助”合作备忘录,参加了“闽侯县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授牌仪式。
“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旨在为退役老兵开展法律咨询、受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工作、解答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在法律方面的问题以及普法知识教育等服务。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简介
闽侯
组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打通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闽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于今年5月15日前在全县挂牌成立了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把位于甘蔗街道榕洲路10号、面积约200平方米,紧靠公交总站,交通便捷的场地做为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并拨出专款进行整修。中心内设办事服务大厅、来访接待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心理疏导室、金融服务室、老兵评理室、宣传墙等功能区,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宣传解答,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服务,极大增强了退役军人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交通方式:
乘坐601、511、517、602、518、606、607等7条公交线路到员工公寓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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