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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全民识毒拒毒的能力和意识,全面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6月24日上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闽侯县司法局南通司法所联合南通综治办、企业办在南通集市口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主要围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入户发放宣传品、设置咨询台现场解答等形式,细心地为群众讲解禁毒知识和毒品的危害。法律顾问则围绕此次从识毒、禁毒、防毒等方面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让群众意识到毒品危害的不仅仅是个人及家庭,还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识毒的能力水平,增强群众的禁毒意识,提高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营造了人人抵制毒品、参与禁毒人民斗争的良好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禁毒知识科普
《禁毒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一部法律。旨在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该法于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今年是我国《禁毒法》颁布实施的第12周年。《禁毒法》对我国禁毒工作的开展起着积极的重要作用。
毒品到底是什么?
常见的毒品有哪些?
生活中有哪些伪装毒品呢?
下面我们先来个,图说禁毒吧!
看完这些还不够,
接下来,
一起跟着小编来学习《禁毒法》 吧!
什么是《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旨在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该法于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禁毒法》共七章七十一条,在禁毒工作方针及工作机制、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肯定既往禁毒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的开展。
什么是毒品?
《禁毒法》所称的毒品,指的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我国禁毒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禁毒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禁毒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禁毒法》明确了我国的禁毒工作实行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的“四禁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要广泛参与。
供稿 | 闽侯县司法局南通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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