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可享税收优惠 聊城首张认定证明发出

2020-01-17     聊城新闻网

1月14日,山东耐克特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从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功申领到《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这是我市发出的首张认定证明,根据相关规定,该企业可凭此证明在申报纳税时享受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12月,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全面落实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四类)个体经营和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出台后,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全力扩大政策覆盖面。

据了解,获得首张认定证明的这家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吸纳困难群体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人数达27人。根据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该企业可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按照其目前吸纳的重点群体人数计算,一年最高可享受21万多元的税收减免。

全媒体记者 赵宗锋 通讯员 吕鑫睿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RP8Zsm8BUQOea5Ow88Z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