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书、资产评估报告书”洪建康

2019-07-30   石狮法院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闽0581执853号

洪建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侯荣辉与被执行人洪建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裁定拍卖或变卖洪建康所有的址在石狮市东港路188号百德·康桥假日33幢3102的房地产,并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或变卖。根据相关规定,本院向相关部门进行询价后,拟以1186700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陆仟柒佰元)作为该房地产第一次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价结果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石狮法院联系人:杨永聪,联系电话:0595-88617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