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面临强制拆除时,拆迁户真的只有全力抵抗一条路可以走吗?

2019-11-08     袁曼曼征地拆迁律师

读:近几年,随我国很多地方都在进行着拆迁改造,违法拆迁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在拆迁工作人员强制拆除被拆迁人房屋时,很多被拆迁人往往只想到采用暴力方式去保住自己的房屋,都认为拆迁方既然已经不讲道理甚至已经违法了,那我们对他们也不用“客气”了!这种想法也就导致了拆迁户在遇到违法征拆时,第一想到以暴制暴,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发生一幕幕悲剧,近几年这样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

对于上述情况,我们想说其实有时候不用采取极端的方式,而是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是可以保住房子的。或者说,即使房子被强制拆除了,我们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机关赔偿被强征房屋的损失。

下面我给大家讲个例子:

家住浙江某地的王先生的房屋被划进了拆迁范围,但当地并没有发布相应的拆迁公告。好在王先生还有些法律意识,明白在行政机关没有发布拆迁公告的情况下,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加上王先生认为拆迁工作人员承诺的补偿方案不是很不合理,对提供的安置房质量也不满意,而且还需补足差价,因此王先生始终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双方就这么僵持着,可没想到过了几个月,由当地县级行政机关和拆迁办主任带队,带着大量人员将王先生的房子围住了,然后把王先生和家人拖出自家房子外,强制拆除了王先生的房屋,家里变成了一片废墟,只剩下了一片断壁残垣。等王先生一家人再看到房屋时,想哭都哭不出来了。事发后,经过介绍,王先生找到我们,希望我能帮助他。

在王先生找到我后,经过讨论,结合王先生的情况,我给王先生指出了详细的方案:

首先,申请信息公开。我们在对案情有了深入了解后,指导王先生第一时间向当地国土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的申请,请求其依法公开拆迁项目中的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在两周后,国土部门却答复称申请信息不予公开。

随即,我们指导王先生向市级人民政府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当地国土部门不予信息公开违法,并依法申请该部门对王先生所申请的内容重新予以公开。通过我们和王先生的努力,得到了此次拆迁项目的拆迁信息。

最后我们向以拆迁方没有公布相关拆迁文件,例如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强制拆除房屋违法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方在拆除王先生房屋前,不光没有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强拆决定书》等文件,还将当事人王先生一家人架出屋外,对房屋直接强制拆除,这显然侵犯了王先生一家人的合法利益;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方必须在当事人既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而且又拒绝履行的情况下,才能对房屋予以拆除。

根据上述三个原因,我们认为拆迁方作出的强制拆除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并请求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赔偿王先生被强拆房屋的损失。

通过不懈努力,法院最终判决拆迁方强拆房屋行为违法,王先生也得到了合理的赔偿。

通过上述案例,相信大家也能意识到,遇到拆迁方强制拆除房屋,并不是只能通过以暴制暴来保住房子、来保障自己的利益,通过合法途径保障自身利益是更有效且明智的一种做法。

最后我想提示大家:遇到征地拆迁,只要拆迁方存在不合法的行为,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不要因为不知道如何救济而放弃自己的权利,这时候建议被拆迁人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但是大家一定要谨记:遇到暴力拆迁,千万不要以暴制暴,不然很可能得不到补偿,甚至还可能违法法律,那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在保障自己和家人安全的情况下,拍照录像取证,保留好证据,这样在后面救济中也能让我们处于主导地位,争取到合理、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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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PHeITm4BMH2_cNUgjnO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