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好手上每一个案子——记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邹丽娟

2019-07-08     玉林中院

“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做到用好手中的审判权,审理好手中的每一件案件,用自己的良心,以自己的努力,用法律的天平托起百姓手中的天平。”

谈办案,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对公平的坚定信念、对正义的不懈追求,诠释着一名基层法官对党、对人民、对司法事业的高度忠诚。

“法官的幸福,源自于一个个纠纷在自己手中得到圆满的成就感、源于当事人及社会对自己工作的肯定。”

谈职业,她把公正审判、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自己毕生追求的最高境界。

这位一脸正气、智慧,又真诚、温和,与记者侃侃而谈的女法官,是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邹丽娟。

今年2月,她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了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的荣誉称号。

公正的力量

邹丽娟法官(中)庭审现场

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分量也在于公正。

在邹丽娟心中,“公正”两字,沉甸甸!

承包人向发包方主张支付其欠付的工程款100多万元。该案中,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一审法院支持了承包人的诉讼请求。

但一审判决之后,发包人却以工程量未经鉴定为由,要求二审法院驳回承包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单纯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案件处理并不复杂。但是考虑到涉案的工程款直接涉及到近百名农民工的工资,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刑事案件,邹丽娟没有一判了之。

她组织双方到涉案施工现场,对存在争议的工程项目逐项确认,并让双方对工程项目的价格发表各自的意见。经过邹丽娟细致的工作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双方对承包方所施工的项目基本达成了一致,只是在价格上尚有分歧。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邹丽娟将双方均信任的涉案工程监理单位的专业工程师请了过来,对双方有分歧的施工工程单价逐一作出专业的评价,结果与承包方提供的可以相互印证的证据证明的欠付工程款的数额相差无几。

二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承包方最终顺利拿到了涉案的工程款。

“法官要让当事人认可公正,不能一判了之,要不怕辛苦多做一点。”邹丽娟说。

邹丽娟曾经办理过这样一批案件。

业主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迟迟未能交付房屋,短则一年多,长则三年以上。224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一审法院支持了部分业主的部分诉讼请求后,引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对部分案件上诉,部分业主上诉,还有部分案件是业主和公司双方皆上诉。

案件数量多,又是系列案。业主情绪激动,经常三五成群跑到法院要求给说法,邹丽娟几乎每天都要接待不同的业主。

在办案中,邹丽娟还了解到另外一个问题:除了这224户业主外,还有400多户业主等待案件的处理结果,准备起诉。

既要考虑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还要考虑案件处理之后的企业的承受能力和生存问题。

邹丽娟经过梳理案情,并参考大量的案例之后,合议庭拿出了处理意见,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判决。同时,积极引导开发商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其他未起诉的业主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与购房者之间的纠纷,将400多件案件消化于诉讼之外。

和谐的分量

邹丽娟法官正在调解案件

天平在肩,重任如山。

作为一名党领导下的法官,在邹丽娟的天平上,不但写着公正,也写着和谐:以案结事了的办案宗旨对待每一件案子,没有丝毫倦怠。

邹丽娟原先所在的民一庭,审理案件多是贴近百姓,涉及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矛盾突出,案情复杂。

坚持把调解作为首选结案方式和基本工作方法,用法律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邹丽娟义不容辞。

一起因家庭成员矛盾引发的共有权确认纠纷案件,摆在邹丽娟案头上。

细看材料,邹丽娟发现,为了一处房地产的所有权,母亲、儿子与另外两位女儿闹得不可开交,仿若仇人。且因该案引发了一件租赁合同民事纠纷及行政纠纷案。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情绪都非常激动,还差点酿成人身伤害事故。

掩上卷宗,邹丽娟心情沉重。

她先后多次分别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反映的情况。把各方矛盾症结所在,了然于心。

先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表示理解,再从对方当事人的立场上进行劝说,缓和传达对方的意见。邹丽娟一步步实施调解。

将案件所涉的法律规定分别向各方释明,邹丽娟在以亲情为调解主线的同时,引导他们的诉求回归合理区间值,研判各自的诉讼风险。

经过数十次的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与此同时,因该案引发的另外一件民事纠纷及一件行政纠纷,也联调成功,从根本上解决了各方的矛盾。

撕裂的亲情,在自己不知疲倦、耐心细致的努力下,重新得到了修复。那一刻,邹丽娟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邹法官,要不是你,这个家就完了,如果有你这样的女儿,该多好啊。”事后,案件中的老母亲紧紧拥抱着邹丽娟,激动地说。

“法官不仅要善于‘定纷’,更要‘止争’,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邹丽娟告诉记者,只要能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自己再苦再累,也值得!

用自己的真诚与公正,一次次化干戈为玉帛,邹丽娟赢得了一个个当事人的称赞。

担当的精神

新案,疑案,难案。新时期,新形势,向法官提出挑战。

为了不断提高自已的司法能力水平,邹丽娟一有空就多看书,多向前辈请教,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努力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提升自己的能力。

在邹丽娟看来,一名新时代法官,既要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意识,又要有驾驭复杂案件、解决实际问题的司法能力。

在民一庭,邹丽娟主要办理的是合同、物权、婚姻家庭等传统民事案件。调到民二庭后,主要审理劳动争议,合同,公司解散,破产,清算,重整等案件。

邹丽娟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审判理念和角色的转换。对自身的组织、沟通、协调等综合处理事务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困难面前,她满腔热情、任劳任怨,很快便以“多”“快”“好”的工作风格赢得领导同事肯定,以“公正与高效”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2017年,邹丽娟担任民二庭副庭长。“深感压力之大,责任之重。”她对同事说。

为了能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在白天审理案件后,邹丽娟利用晚上或休息日起草判决书。几年来,每天工作时间几乎都在十几个小时以上。有时即使回到家中,满脑中的还是案子。

在2017年开展的百日清案专项活动中,为了不影响结案,邹丽娟在高烧持续不退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加班,力争能把案子快审快结。

她先后成功办结了一大批等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系列案。办理的上诉人玉林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青岛某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获全区优秀示范性庭审。

在区高院“百日清案”专项活动中,邹丽娟获得“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有的法律人都应该为保住这道防线而努力,作为法官,我们要做的就是努力实现个案的公平。因为个案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部分,不要轻视手上任何一个案件。”邹丽娟告诉记者。

担任法官以来,邹丽娟共审理各类一、二审民事案件720件。其中,2017年审结339件,结案数量居全院之首。所审理的案件没有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无一涉访案件。

让司法的阳光守护、温暖每个公民。邹丽娟肩扛天平,用自己的铁骨与柔情铸造了一名共和国法官的不平凡。

来源丨广西法治日报

作者丨卢林峰 李宏声

编辑丨林小雨

玉林中院新媒体团体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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