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解决纠纷丨19名农民工解“薪忧”

2020-05-06     玉林中院

日前,在玉林市法院开展的“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中,多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得以及时有效处理,19名农民工解了“薪忧”。

玉州区法院

高效调解化干戈 民工工资有着落

2020年4月29日,玉州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高斯宜团队成功调解4起民工讨薪系列案件,及时有效维护了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为民情怀。

(图片来源于网络)

当天上午,高斯宜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了曾某等4人诉广西某物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关于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被告广西某物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到庭参加诉讼。

经开庭了解得知:曾某等4人于2019年1月至11月为被告广西某物业公司提供安保、电工服务,被告广西某物业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拖欠4名原告的劳务工资共计52500元。2019年12月,被告陈某将公司转交给其他人管理,其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新的接管人不愿意支付之前的工资给原告。2020年1月15日,4名原告再次向被告追讨工资,被告陈某出具一张盖有公章的欠条给4名原告收执。后原告向被告追讨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开完庭后,法官立即拨打被告陈某的电话,了解其未到庭参加庭审的原因,并向其讲解拖欠民工工资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及相关政策。后征求其意见,约于下午三点半在法院的组织下到庭进行调解。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下午,4名原告和被告法定代表人共同来到速裁中心办公室。主办法官团队先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再次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及拖欠民工工资的不利后果,从情理和法律角度给被告分析,再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被告承认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4名原告工资,表示一定不会赖账,希望原告宽限付款时间。

通过法官入情入理的劝说,4名原告表示互谅互让,同意多给点时间被告筹款。双方很快握手言和,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梁丹凤)

兴业县法院

案件呈连锁效应,

15名农民工获“五一礼包”

四月中旬,兴业县法院诉前调解了20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该系列案件呈现出了连锁效应,四月底,兴业县法院又帮助15名农民工解决了讨薪难题,为他们送上了“五一”劳动节最好的礼物。

(图片来源于网络)

原来在20名农民工拿到追索劳动报酬调解书后,一同为兴业县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劳务的其他工友看到了讨薪的希望,于是也走上了诉讼的道路,15名农民工一起将兴业县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至了兴业县法院。

“之前拿到调解书的工友告诉我们,法院可以帮我们讨回工资,省时又不花钱。”“法官,也帮我们解决一下拖了那么久的工资问题吧”……他们都急切地希望法院也能帮他们讨回工资款。

这15名农民工也是从2018年起就为兴业县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干了一年多的活后,该公司就因为种植的地块被高铁项目征收,导致无法正常运转,加之被征收的补贴款没有及时支付到位,公司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这些农民工的工钱也一直没能要得回。20名工友的讨薪难题得到解决后,他们也跟着这些工友寻求法院的帮助。

有了前期20件系列案件的调解基础,主办法官诉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引导双方当事人就工资款支付的时间进行协商,仅用20分钟,双方便达成了调解协议,即被告兴业县某生态农业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前付清全部的劳动报酬。

(图片来源于网络)

当天,兴业县法院便向他们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如果兴业县某生态农业公司2020年10月15日前仍没有付清全部的工资款,15名农民工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林莹、李晓梅)

来源丨玉州区法院 兴业县法院

编辑丨林小雨

玉林中院新媒体团队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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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D96A63EBnkjnB-0zydL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