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涉及被执行人易凤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17)赣0902执1336号],被执行人易凤泉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且逃避执行。现该执行案件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易凤泉,男,1982年8月4日出生,汉族,宜春市袁州区人,户籍地袁州区湖田乡林田村桂花村民小组30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622011982****5054。
执行依据:(2017)赣0902民初1024号民事调解书:约定被告易凤泉偿还借款16700元,案件受理费109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易凤泉下落及藏匿地点,促使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本院将奖励给举报人悬赏金5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95-3550926
联系人:刘法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来源:袁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