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两女子“顺手牵羊”,好闺蜜“有难同当”

2020-04-17     宜春政法

“闺蜜”是指要好、亲密、无话不谈的朋友。本是互相的知己,一生的挚友。但却有这么一对闺蜜,一人临时起意欲要“顺手牵羊”,另一人不但不劝阻,反而一同参与,最终落得个双双被刑拘的下场,这真是算得上“有难同当”的“好闺蜜”。



2月26日13时许


慈化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刘女士报警,称其将两部手机放在电动车内,仅离开了几分钟,就被别人偷走了。接报后,慈化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现场了解得知,当日中午,刘女士吃完饭从家中骑着电动车,前往自己在慈化街上经营的小店中去取些物品。为了方便,随手将身上的两部手机放在电动车驾驶位旁的小储物格内。到达目的地后,却发现忘记带店里的钥匙。

于是刘女士将电动车停在店门口,随后到一旁与附近开店的人聊会天,等候自己的合伙人将钥匙送来。因为没有走远,所以刘女士并没有将手机带上。

几分钟后,合伙人便将钥匙送了过来,刘女士准备拿上手机到店里去。可谁知,放在电动车上的两部手机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短短几分钟,两部手机便不翼而飞。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着手开展调查。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很快发现了重要线索。

只见监控画面上显示着


一名身穿绿色上衣骑着电动车的女子,搭载着一名身穿黑色大衣的女子。两人停留在刘女士的电动车旁,身穿绿色上衣的女子迅速下车将电动车上的两部手机拿走,转身骑着电动车载着另一人离开了现场。

监控清楚的记录下了两人的作案经过,那么下一步就是要锁定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民警随即将现有的视频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并有针对性的开展走访调查。通过走访,很快确定了其中黑衣女子的身份信息,慈化镇某村的阳某。

兵贵神速,确定了阳某的身份信息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抓捕行动。当日下午,在阳某的家中将其成功抓获。随后,根据调查情况以及阳某的供述,将另一名嫌疑人阳某某抓获。

面对民警的审讯,起初嫌疑人只是声称手机是捡的,并没有承认盗窃的犯罪事实,但在“铁证”面前,两个人最终如实交代了作案的经过。


原来阳某与阳某某两人是多年的好闺蜜,2月26日这天中午,阳某某骑着电动车到阳某家中,邀约阳某上街去买衣服。好朋友的邀约自然不会拒绝,阳某欣然应邀。两人一同来到了慈化镇街上一家服装店。

到了服装店,阳某某进去选购衣物,而并不准备买新衣服的阳某则是在外面玩着手机等候闺蜜。然而,就在这等候的过程中,阳某突然听到附近隐约传来一阵手机铃声。

难不成是谁的手机掉在附近?带着这样的疑问,阳某在附近进行寻找,但并没有发现手机的踪迹,铃声也已经戛然而止。

可就在阳某准备放弃搜寻的时候,铃声再次响了起来,这次阳某听到是真真切切,顺着铃声的方向一眼就发现了刘女士前两分钟刚停放的电动车车兜内有着两个手机。

此时,没有找到心仪衣服的阳某某正好从服装店出来,骑着电动车载上阳某准备再去别处逛逛。坐在电动车后座的阳某将刚刚发现手机的情况告诉了闺蜜,并且提议附近没有别人,要不将手机拿走。

听到闺蜜的提议,阳某某表示十分赞同,两人一拍即合,随即调头来到刘女士的电动车旁,将车兜内的两部手机偷走,便迅速离开了现场。闺蜜两人最终一人分得一部手机各自回了家中。

写在最后

临时起意顺手牵羊,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早已触犯了法律。案件并不复杂,发案后仅四个小时,便顺利告破,刘女士被盗的两部手机均已物归原主,而等待闺蜜二人的,却是被依法刑事拘留。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因自己的一时贪念,“顺”走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你以为的“顺”,其实却是“偷”,不是自己的别老想着据为己有,否则很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另外,广大群众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图一时的便利,将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随处摆放,应时刻妥善保管,不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袁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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