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购买装配式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2020-05-06     台州楼事


本报讯(记者张 超)记者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日前,该中心下发《关于规范办理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指出,职工购买新建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款额度上浮20%。


根据《通知》,上浮后单方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为3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按照职工近一年月平均缴存余额计算公式得出的可贷款额度上浮20%,上浮后低于20万元的可按20万元贷款,不超过最高可贷款额度。


已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的职工,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上浮比例不再叠加,可就高选择其中一项优惠;当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转为二手房交易时,仍按普通商品房受理,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为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规范办理职工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要求,楼盘备案时房地产公司须提供《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认定意见书》及《专家评审意见》等相关材料认定备案。


据悉,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可予受理。


装配式建筑是指部分或全部构件在工厂预制完成,而后运输到施工现场,并将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组装而建成的建筑,其高度契合了绿色建筑对于节能环保的要求。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引领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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