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依采诺服饰有限公司、第三人厦门艾娃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鑫逸源针纺织品有限公司

2019-08-07   石狮法院

福 建 省 石 狮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湖北依采诺服饰有限公司

第三人厦门艾娃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杭州鑫逸源针纺织品有限公司:

石狮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中纺协检验(泉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湖北依采诺服饰有限公司、第三人厦门艾娃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鑫逸源针纺织品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581民初407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中纺协检验(泉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原告检测费46032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4603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家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0%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计算);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2019年11月4日前,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9年11月6日15时00分在本院湖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八月五日

承办法官:蔡志勇 书记员:陈慧清

联系电话:8876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