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瑞创服饰有限公司、石狮市廷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019-07-29     石狮法院

福 建 省 石 狮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泉州瑞创服饰有限公司、

石狮市廷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狮市恒艺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瑞创服饰有限公司、石狮市廷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杨真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581民初367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起诉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泉州瑞创服饰有限公司、石狮市廷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杨真凯立即偿付原告货款人民币253531.3元,并支付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9年10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李美好 书记员:陈莹莹

联系电话:0595-88617503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Id0LPWwB8g2yegNDmPO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