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也叫缠足,始于五代末。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因此,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
其实缠足一般都在妇女会走路以后才开始裹脚,在中国生下来就算是一岁,平均会走的时候是三岁,让脚发育一年,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就有人开始裹脚,四五岁其实依西方的算法不过是三四岁。当然,各地风俗不同裹脚的年龄也有不同。
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
当时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例如: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颠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
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于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标志,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而且女子缠足是封建社会对女子实行性压迫的重要表现之一,它和性欲及满足男子的性兴趣有很大关系。男子既然要求女子为夫守贞,就要限制她的行动,不让她对外多接触,剥夺她和其他男子交往的机会,为此,缠足是一个“妙法”。《女儿经》上说:“为什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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