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墩、王锦铭、黄盛文、王锦清、王忠锋、吴丽婵

2019-07-30   石狮法院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闽0581执恢242号

王金墩、王锦铭、黄盛文、王锦清、王忠锋、吴丽婵: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塘支行与被执行人王金墩、王锦铭、黄盛文、王锦清、王忠锋、吴丽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裁定拍卖或变卖王锦清所有的址在石狮市灵秀镇塔前塔华路47-53号的房地产,并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或变卖。根据相关规定,本院向相关部门进行询价后,拟以3676790元(大写:叁佰陆拾柒万陆仟柒佰玖拾元)作为该房地产第一次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价结果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石狮法院联系人:蔡秀辉,联系电话:0595-88617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