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今日开庭,家属:要求判处被告死刑

2019-11-13     优法问答


案情简介

自杀前杀人“垫背” 一审:执行死刑

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图片来源:钱江晚报)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2019年7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杀人、强制猥亵一案,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

家属:不要经济赔偿,希望严惩凶手

11月10日,“浙大女生被害案”受害方代理律师柳斌称,被告人熊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一案,将于11月11日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随后,受害人母亲也确定了开庭的信息,她说,她们家属的诉求不变,不要经济赔偿,希望凶手得到法律严惩。“还有3天,女儿就离开一年了,这一年我们生活全毁了,每天都在痛苦中。”

曾为女儿买房装修 计划女儿回国后退休

谭某某1995年出生于杭州市淳安县,是家中独女,父母在淳安经营船务生意,家境殷实。谭父说,女儿出国留学前他就为女儿在杭州市区购房,之后房屋的装修、家电配置都是他和爱人一手操办,“就是希望她回来工作后能舒适一点”。2018年末,谭某某就要从英国留学回来。那年6月,谭父已经转岗,计划等女儿回国后就逐步退休养老。“房子嫁妆都给她准备好了,我也想轻松一点。”谭父说。

谭先生称,女儿是自己和爱人的掌上明珠,他们一直竭尽所能给她最好的条件,也从没有“望女成凤”的想法,就希望女儿能找个喜欢的工作,轻松快乐地工作。“我们家收房租一年还有十几万,她根本没有后顾之忧。”女儿被害后,谭父表示自己的一切“全被毁了”,杭州也成了夫妻两人的伤心地,如果不是去开庭,他们根本不想去。

今年7月一审宣判后,夫妻俩以为这件事总算有了结果,却没想到被告又提出上诉。“这对我们来说是再次受伤”,谭父称临近开庭日期那段时间,受害人的母亲心情很差,高血压又犯了。

家属:将起诉两个拿走女儿手机的游客

女儿手机最后的定位是在江苏省南通市,谭某某的父亲称,因为这个定位,误导了警方和搜救人员,自己和爱人也差点到南通去寻找。

去年11月15日,谭某某的母亲接到一个来自南通的电话,对方表示自己13日下午在西湖飞来峰景区莲花亭附近捡到了谭某某的手机。正是这通电话,让谭先生认为女儿可能还在灵隐景区。15日晚,经过当地公安、消防及社会救援力量近10小时的搜寻,在莲花峰山顶悬崖坡下发现了谭某某的遗体。

谭先生说,这两位游客拿到谭某某的手机后,取出了手机卡并且给谭某某的手机刷机。在谭先生看来,正是因为这两位游客的行为,误导了警方,耽误了救援时间,而且也给了凶手熊志城逃跑时间。虽然两位游客在15日给谭母打了电话,但在谭家人看来,这完全是受舆论压力所迫。

熊志城被判死刑后,谭先生表示将会起诉这两位拿走女儿手机的南通游客,“他们本来可以交给景区工作人员或者警察,但他们拿走了手机卡还刷机,就是故意占有”,谭先生说。

家属:景区若给家属道歉愿放弃索赔

女儿大白天在景区被害,是谭父一直解不开的心结,因此他坚持要求杭州灵隐景区承担责任。凶手熊志城在遇到谭某某前,曾在灵隐景区待了三天,谭父认为,他一方面在寻找作案对象,另一方面也在观察景区环境。谭父表示,灵隐景区作为售票景区,理应对游客安全承担责任。

谭先生称,他的诉求从不在索赔,如果景区能够公开在媒体上对家属道歉并提出整改措施,他愿意放弃一切索赔。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H5kfZG4BMH2_cNUguDr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