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王蒙:别把不文明误当勇敢

2019-10-19     镌刻的时光

在一些欧、美国家,人们往往是比较忌讳与陌生人的身体接触的,更不要说是碰撞了。偶有相触相碰,双方必定争着向对方道歉,而不去查责任争是非,这是一种文明、有教养的表现。

这与我们国家不同,我国人口太多,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乃至街上路上常常你挤了我我碰了你,只要不太过分,也就不以为意。也有碰急了的时候,则不惜花时间开展大辩论大批判直至恶言相骂招来人众围观,细想起来并不可取。

一九八年我第一次出国去西德,乘汉莎航空公司飞机在卡拉奇停一站。当时巴基斯坦因军事管制不准过境乘客下机,我们只能在机上枯坐。这时见一些人从自己的座位上起立走向打开的舱门以换空气并看一眼机场,我也随之而起好奇地向前走,略略碰了一位先生,他立即回身道歉并用英语对我说:“请,请。”把路让给了我,我觉得实在非常不好意思。

从此,我牢记此次的教训,在外事活动场合注意小心避开旁人,不得挤撞。当然,内事也不要撞人。

最近收看中央电视台播送的奥运健儿报告会实况录像节目,深受感动鼓舞,这是无须说明的。但一位可爱的金牌得主介绍自己在赛前称体重时故意碰了对手(一个拉美国家的运动员)一下,以试虚实,我们的金牌女将说:“是我碰了她,她反而立即向我道歉,我知道了,她怕我⋯⋯”这时人民大会堂全场掌声雷动,笑声欢快,气氛极为活跃,大概是以为大长了自己人的志气吧。

我颇怀疑,这是不是对人家的文明习惯的误解。再说,即使对抗赛中某些项目也是把“故意撞人”视为犯规的,何况在赛前呢?赛场上是对手,生活中是朋友,这难道还有什么疑问么?即使在赛场上经过激烈的竞争区分了胜负,也不存在谁“怕”谁的问题。

我们完全可以不这样提问题,尤其是不必大肆传播这种不准确的说法。我们的运动员,我们的人民在任何场合都应该遵守公认的文明礼貌规范,“五讲四美”,这与谁怕谁毫不相干。

因此,对这位金牌女将的说法和当时的公众反应和传播工具的广泛宣传,我便有点如芒刺在背甚至颇想代她向对方道歉了。

备注:内容来源于王蒙散文随笔《接触与碰撞》,图片来自于网络。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FbnF420BMH2_cNUg5T-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