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城区部分绿化工人向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投诉,称从去年10月至今,其每月工资只有1720元,比洛阳市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少180元。洛阳市绿化管理中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财政资金拨付后将予以补发。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弯继伟 见习记者 许黛
【投诉】工资低于市里最低工资标准
10月24日下午,在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上,一位绿化工人向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展示了9月份工资到账提醒短信,显示发放金额为1720元。他说,来上班签订劳动合同时,用工方承诺的工资是1900元每月,但上班后每月收到的工资都会少180元,“绿化队都是这情况”,他们也曾多次向“领导”反映此事,一直没有结果。
据了解,自2018年10月1日起,洛阳市全面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720元上调至1900元。按照规定,洛阳城市区属于一类行政区域,在此范围内上班的绿化工人工资,需按照1900元的工资标准执行。
【管理中心】财政资金未协调到位
事情到底是怎样的?涉及多少人?
洛阳市绿化管理中心人事科负责人牛保华对此作了解释,称其单位下属绿化工人反映的工资问题确实存在,涉及2000余人,该中心属财政全供单位,绿化工人工资专款专用,由财政拨付的绿地养护费承担。去年,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绿地养护费一直未作相应调整。
牛保华说,该中心曾就此情况向绿化工人做过解释,承诺少发的180元为欠发工资,等财政资金拨付下来后,进行补发。至于资金何时能到位,他们还正在与财政部门进行协商沟通中,具体时间暂时无法确定。
【财政局】财政拨付费用主要看养护量和养护定额
绿化工人工资少发是否因为财政资金问题?25日下午,记者前往洛阳市财政局进行核实。
洛阳市财政局综合科工作人员李建军说,财政局每年拨付的绿地养护费是按照一定标准核算执行的,具体金额由养护量和养护定额两方面决定。养护量就是养护绿地面积多少,养护定额就是每平方绿地的养护单价。财政负责拨付绿地养护费,主要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及农药化肥、机械燃油、水电费等费用,而工人工资由绿化管理中心自主分配。
李建军说,目前洛阳市执行的绿地养护费标准,在全省处于中上游级别,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后,财政局对此事进行回复时,就建议绿化管理中心在保证工人工资前提下,通过尝试通过适当增加工人单人养护量等方法提高管理标准,解决此问题。
【进展】为保证养护质量 会继续打报告申请资金
对于洛阳市财政局的回复,牛保华认为,绿地养护工作有行业标准,实行精细化管理,单人养护量、用工人数,水电费、机械燃油支出等是按照规定及实际情况执行的,如果以减少用工人数、减少其他费用支出的方式保证工人最低工资,可能导致绿地在养护过程中,一些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比如树木病虫害不能及时防治、天旱不能及时灌溉等,进而影响整体养护质量,责任重大。
牛保华说,在工人最低工资上涨,养护费还是原来的标准的情况下,中心只能选择在保证养护质量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按照原先的工资标准给工人发放工资,此次最低工资上调,涉及2000多工人,需要给工人补发的工资不是小数目,“会继续向上级打报告,申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