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澳门回归20周年,首届“飞越珠澳”无人机航拍大赛于11月24日在金湾大门口湿地公园正式启动!由珠海传媒集团、金湾区委宣传部共同主办的首届“飞越珠澳”无人机航拍大赛开幕式,吸引了来自珠海、澳门等地的近百名摄影爱好者参加。
大赛以“飞越珠澳”为主题,征集反映珠澳两地自然风光、景区景点、人文民俗等具有当地特色的摄影作品或视频,以无人机拍摄这种新的传播方式,从航拍独特的“高角度”出发,讲好珠澳故事,展示珠澳两地丰富的旅游资源、生态建设等综合实力。
征稿内容
1、以“飞越珠澳”为主题,征集反映珠澳两地自然风光、景区景点、人文民俗、文化遗存、地标建筑和其他可反映当地特色的摄影作品或视频。
2、要求参赛作品拍摄内容包含以下地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珠海市;拍摄时间:2016年1月至今。
征稿时间
2019年11月24日——2019年12月13日
奖项设置(奖金均为税前)
航拍照片组
金 奖:1名,奖 金10000元,奖杯/证书一套;
银 奖:2名,奖金各5000元,奖杯/证书一套;
铜 奖:3名,奖金各3000元,奖杯/证书一套;
优 秀 奖:50名,奖金各300元,证书一本;
航拍视频组
金 奖:1名,奖 金10000元,奖杯/证书一套;
银 奖:1名,奖金各5000元,奖杯/证书一套;
铜 奖:1名,奖金各3000元,奖杯/证书一套;
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2、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3、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5、本届“飞越珠澳”无人机摄影大赛评选结果将在珠海特区报微信公号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email protected]),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珠海传媒集团媒体平台公布。
6、作品获奖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JPG格式作品原图(边长不低于4000像素),受争议的照片调取原始文件(RAW、CR2、DNG等)。
7、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章程约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评选委员会有权取消参赛者资格。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大赛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法及要求
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格式命名:《飞越珠澳》+珠海+李某某+手机号+摄于珠海**.RAR
(一)视频影像类型
短片时长不超过180秒,最短不低于90秒,作品成片应以无人机航拍为主要拍摄手段。视频作品可做剪辑、配乐等处理,视频精度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MP4。
(二)摄影作品类型
1、参赛作品投稿时,提交边长2000像素的小图,格式为jpg格式,容量2MB以内,作品可做一定裁剪以及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不得做添加、黏贴拼接等大幅改变原片像素等的处理(180°或360°等全景接片除外)。
2、本次大赛只收电子文件,拒绝接受纸质照片。请以“《作品标题》+籍贯+作者+电话号码+拍摄地点”格式命名,举例:《魅力珠澳》+珠海+李某某+13900000+摄于珠海横琴”。
3、每幅图片或视频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组照或视频中均须有唯一标题。不允许在图片或视频上出现标题、水印和作者的任何信息,也不允许在作品标题中出现作者名字等相关身份信息。
4、参赛者应保留参赛作品相关原始文件,以供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查验。
其实在金湾,也有很多适合航拍的地方,比如:
1.大门口湿地公园——金湾的城市之“肺”
2.金湾路——金湾“情侣路”
3.金山公园——金湾的“海绵公园”
4.三板水乡——原生态水乡
5.金湾区图书馆(新馆)——新晋网红打卡点
看完这些推荐地点,你有想法了吗?事不宜迟,赶快带上你的无人机出门创作吧!记得按时投稿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