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要避父!2008年,浙江永嘉一桩荒唐的家庭伦理悲剧

2022-05-20   历史战争

原标题:女大要避父!2008年,浙江永嘉一桩荒唐的家庭伦理悲剧

重庆人李某原本有一个十分幸福美满的家庭,妻子勤劳贤惠,女儿聪明可爱。为谋生计,他带着一家人前往浙江永嘉务工,多年下来虽然辛苦。不过攒下了一笔不小的资产,而伴随两个女儿的渐渐长大,他们的日子越来越好过。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李某的一个禽兽之举,给这个和谐幸福的家庭蒙上了一层难以抹去的阴影:他QJ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2008年2月,李某的妻子白某忽然发现自己正在读初一的大女儿李某丽有些不对劲,她好像是身体不舒服?老是想呕吐,脸色看起来很不好,起初白某还以为是肠胃有问题。自己去药店给她买了点药,然而吃过药后,李某丽却并没有好转。反而更严重了,望着恶心呕吐、嗜睡的女儿,白某突然跟雷击了一般僵在原地。

她忽然想起来,女儿好像已经很久没有来月经了,不会是......白某不敢再想起来,急忙带着女儿前往医院检查,去的路上心里还在打鼓。虽然心里早有猜测,但当医生的检查结果摆在桌面上后,还是犹如晴天霹雳一般。白某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才15岁的,还没有成年的女儿竟然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

来不及多想,白某先带着女儿终止妊娠,待她情况有所好转再询问详细情况:“到底是谁对她做了这种事?”经过再三询问,一个让白某更不能接受的事实浮出了水面,始作俑者竟然是女儿的亲生父亲、她的丈夫李某。事情要回到去年的10月底,那天白某因为有事很晚才回家,李某丽跟妹妹因为要上学便先睡觉了。

没多久,跟朋友喝了点小酒的李某回到家中,发现妻子还没回家。见大女儿正睡得香甜,竟起来了歹心,趁机扒去她的衣服。李某丽惊醒后反抗,可她一个小姑娘如何打得过一个成年男性?而此时的李某早已失去了理智,不顾女儿的哭喊、推打,执意伤害了女儿。事后叮嘱她不准告诉任何人,包括母亲,这样的事后来又有过几次。

李某丽畏惧父亲的威严,不敢跟任何人说,只是看到父亲便瑟瑟发抖。白某一直没发现女儿的异常,如若不是因为意外怀孕,这种伤害恐怕还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不过就算知道真相,白某也并没有立即报警,主要是因为两个原因。一则家丑不可外扬,这种事情,她怎么好跟外人张口?二则李某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顾及到这两点,白某选择了沉默。

但她到底是一个母亲,不忍女儿再继续受害,决定将女儿送去亲戚家暂住。谁知这一举动遭到了李某的反对,明面上他是说不愿让女儿寄人篱下,实际上是为什么可想而知。白某无奈又愤怒,没有办法,她终于决定向当地警方报案。李某简直是禽兽不如,不说李某丽还没有成年,那可是他的亲生女儿,他怎么下得去手?

在李某丽明确拒绝,采取身体搏斗、语言拒绝等反抗方式的情况下,李某依然强行与之发生关系。显然属于违背妇女意愿,事实上像他这类负有监护、看护、教育等特殊职责人员,与未成年女性发生关系。

本身就是违法行为,2020年10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更是明确了这一问题:特殊职责人员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关系,无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应追究刑事责任。这起案件虽然发生在2008年,可他侵犯未成年女儿事实,还导致她怀孕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妇女、J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QJ妇女、J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J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犯罪情节极其严重,造成影响极其恶劣。决定从严处罚,不过鉴于李某归案后能自愿认罪,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决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要用一生来治愈童年。可叹李某丽碰上这么个不负责的禽兽父亲,虽然最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这件事对她造成的伤害却是没法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