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宣城市委深改办出台《关于推进“一站式”解纷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一站式”解纷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多元共治、数字赋能、因地制宜五项工作原则,按照市级抓统筹、县乡抓治理、村(社区)抓网格的思路,依托整合市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阵地资源,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下,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民商事调解成功率“两上升”,四级信访部门走访量、万人成讼率、矛盾纠纷发生率“三下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社会治理预测预防预警能力持续“四提高”。
《实施意见》明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终端,有的放矢地建设市县乡村四级“一站式”解纷体系,按照把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打造成化解信访和矛盾纠纷“终点站”的要求,建立受办一体的即接即办机制,灵活运用自愿调解、开庭速裁等办法,建立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听证终结制度,推进各种问题和矛盾源头化解。注重融合融入。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大力弘扬“和谐、善治、功效”的“和”文化,推动“和”文化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将“和”文化贯穿于办理服务全过程,推动“事心双解”。彰显宣城特色。适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要求,总结提炼近年来全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经验成果,鼓励各地培育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握手言和”调解品牌。
据统计,宣城市已建成市县级社会矛盾调解化解中心8个,94%的乡镇街道实现综治中心、信访办、司法所“一中心”或相对集中办公。1-9月份,全市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511件,调解成功17343件,调解成功率99%。其中,“家事类”纠纷2316起,“乡村振兴类”纠纷2838起,“城市生活类”纠纷3339起,“营商环境类”纠纷1577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