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家药店店主小孙在两年前,有一位老太太在自家的药店内昏倒了,小孙赶紧给老太太做了心肺复苏,但是在此过程中压断了对方12根肋骨,此后老太太将小孙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上万元的费用。
2019年的12月31日,法院对此事作出了最终的判决……
我们把视线拉回2年前……
小孙的药店开在沈阳一大型小区的北门,之所以把药店开在这里就是因为人多。小孙其实自己有其他的工作,所以平时药店都是其父亲在管理,主要是售药,小孙也偶尔给人看看简单的头疼脑热之类的小病,并给出服药的意见。
2017年9月7日的上午,小孙因为没什么事情就去了药店帮忙,早上8点左右,药店来了以为60岁左右的老太太,她给小孙说的是她前一天没有睡好,有点儿胸闷气短的感觉。
听到对方的描述,小孙就拿出了血压计准备给老太太测测血压。
记在测量血压的过程中,意外发生了!
在测量的过程中,老太太突然倒地,并且没有了呼吸心跳,小孙立即就拨打了120,并且赶紧给老太太做了心肺复苏。
由于小孙自己是持有“乡村医生证”以及“行医执照”的,因此在整个抢救过程也不会出现失误。整个按压的过程持续了十分钟左右,期间老太太曾经恢复了意识,身体也出现了明显的动作。
随后救护车到了之后老太太就被送到医院抢救,小孙也没有再理这件事情了。
但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事件发生一个月后,10月底,那名老太太把小孙告上了法庭,并且老太太表示自己之所以在药店内昏倒并被压断肋骨,是因为服用了小孙提供的一粒药丸,所以要小孙承担全部责任。
在这份起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的表述为:老太太因眩晕,于9月7日8时左右到被告家药店买一种治眩晕的药,但没有这种药。被告小孙说:“我给你一片药,这药老好使了。”老太太吃了药感觉眼前发黑,坐在椅子上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待清醒后,发现小孙正在按压其胸部,因说不出话,用手势示意别按了,但其停止,老太太疼得都不行了。而当时医院的检查结果为,多侧多发肋骨骨折、低钾血症、右肺挫伤。
老太太表示当时确实记得曾经服用了孙先生给她的一粒药丸,但是具体是什么,她已经记不清了,老太太表示并不是说不感谢有好心人帮忙,但是如果自己身体的问题是因为药店医生的失误造成的,那就需要对方来赔偿损失。
对此,小孙的说法是,他为老太太做血压测量后,发现其血压为低压120 ,高压200,已经属于明显的高血压症状了,于是建议其服用硝酸甘油,但是被老太太拒绝。之后的过程中,便再也没有给老太太用药的建议。
并且小孙还表示,整个药店的各个房间都是有监控的,之前有一段视频出现了问题,一直打不开,老太太就坚持说是这个时间段内小孙给她用了药,让她昏迷,并导致了心肺复苏后的12根肋骨骨折。
但是10月18号,这段视频也已经被修复了,现在整个事件过程的视频都还原了,小孙相信自己可以证明自己是没有错误操作的。
而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官司,小孙表示有点儿寒心,但是没做错,就不后悔。
对此有网友表示:
“心脏按压本来就是要压下至少5厘米,老年人骨质疏松,肋骨弹性差,我们老师上课都讲过,这是最常见的现象。但是得救命啊,有什么办法,真当医生都是神仙啊!”
“心肺复苏确实很容易断肋骨的啊,但是宁愿断肋骨也怕按压的力道不够,按压力道不够那是妥妥的救不回来了。”“学医的都知道这是正常现象,何况老年人普遍骨质疏松,不针对别的,只说因为做心脏按压骨折这事怨不了大夫。”
“CPR动作到位才有效果,但很容易发生肋骨骨折等并发症,尤其是老年人。“所以我们老师说,外面就算遇到需要抢救的人,除非你有能力证明自己,不然第一反应是打120,有急救证还是有必要的……”
“心肺复苏确实很容易断肋骨的啊,但是宁愿断肋骨也怕按压的力道不够,按压力道不够那是妥妥的救不回来了。”
“学医的都知道这是正常现象,何况老年人普遍骨质酥松,不针对别的,只说因为做心脏按压骨折这事怨不了大夫。”
“CPR动作到位才有效果,但很容易发生肋骨骨折等并发症,尤其是老年人。“所以我们老师说,外面就算遇到需要抢救的人,除非你有能力证明自己,不然第一反应是打120,有急救证还是有必要的……”
不过好在如今事情终于做出了一个了解,结果也没有让大家失望。
2019年12月31日,在事发两年多后,法院决定驳回原告老太太的诉讼请求,而小孙也表示,等到这一纸判决,内心还是很欣慰的。
针对这件事情,有相关的医疗人员表示心肺复苏需要以每分钟100次左右的频率按压施救对象,而且要求力度较大,而肋骨相对较细,所以在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非常容易造成骨折或者骨裂。但是他们一般对急救员的要求是,相比较于肋骨的骨折和骨裂,抢救生命肯定是要被放在第一位的。
其实上述案件中老太太要主张索赔,在药店和医生否认给老太太服药的情况下,老太太首先要向法院举证证明在药店服用了这种药品。在老太太完成举证责任后,法院还要审查老太太出现的身体异常,是否与服用这种药物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关系药店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则这个药店医生是一种好意施救行为,这种好意施救行为显然没有主观恶意。在医生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医生及药店是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其实最近由于北京的杨文医生的案件,大家对医患关系的都很关注,我们都相信作为一个医疗工作者,救死扶伤是他们的第一反应,对于医疗工作,总是存在着风险的,难道为了躲开风险,以后我们都不救了吗?
不是,他们仍然会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所以还是希望,病患们可以给医疗工作者更多的理解!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8EKcZ28BMH2_cNUgfpju.html